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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体育赛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2019-12-27 17:09:49  |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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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办字〔2019〕222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各市级单项协会,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落实《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体政字〔2014〕124号)和《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体竞字〔2015〕1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了解、掌握、监督、管理在京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促进本市体育竞赛市场健康有序、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现启动2020年度北京市体育赛事信息登记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增强市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北京市体育赛事信息登记工作,统筹在京举办的体育赛事,优化项目布局,努力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为助力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积极贡献。

  二、赛事信息登记范围

  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级别、各项目的体育赛事。

  三、赛事信息登记内容

  1.赛事名称

  2.赛事时间

  3.赛事地点

  4.赛事性质、类别、级别

  5.赛事经费来源

  6.赛事规模

  7.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名称及联系人

  8.赛事运动员情况

  9.赛事其他信息

  四、赛事信息登记方式

  1.赛事信息登记网址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网站赛事管理—赛事登记页面(www.bjcac.org.cn/user/#team)

  2.赛事信息登记时间

  集中登记阶段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即时登记阶段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

  五、赛事信息登记工作标准

  1.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项体育赛事均需进行赛事信息登记。赛事信息登记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参阅《2020年北京市体育赛事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

  2.赛事信息登记只作为市级监管体育赛事的工作依据,不作为体育赛事举办的审批依据。如赛事为需审批赛事,请办赛单位比照相关办法另行申报。

  3.赛事信息登记原则由主办单位进行,由承办单位代为申报的赛事均须提供主办单位相关确认文件并加盖公章。多个单位主、承办的体育赛事,须提供申报单位以外的主、承办单位举办该项赛事的同意函或相关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无单位公章、缺项、漏项、存在待定项、不填写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的赛事,不予向社会公开。

  5.体育赛事的名称应当与实际内容一致。未经相应的国际体育组织确认,体育赛事名称不得冠以“世界”、“亚洲”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未经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确认,体育赛事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家”、“中华”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未经北京市体育局相关部门确认,体育赛事名称不得冠以“京津冀”、“北京”、“全市”、“首都”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

  6.通过网上赛事信息初审后,赛事信息登记单位需在7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打印赛事信息表。登记单位为市级协会的,盖章后将纸质版赛事信息表交至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审核汇总后交至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登记单位为各区体育局及其他单位的,盖章后将纸质版赛事信息表交至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2号楼南侧317室;联系人:陈明智;联系电话:63049729)。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准确登记。各单位要对申报的体育赛事信息进行认真梳理、严格把关,优先考虑能够突出首都特色、与筹办冬奥紧密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不断提高本市体育赛事的质量和水平。各单位要明确具体部门和人员落实此项工作,认真按照《2020年北京市体育赛事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进行赛事登记,保证基本信息准确齐全、数据有所依据。

  2.积极组织,保证落实。赛事主、承办单位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北京市相关规定,自行办理赛事相关手续,并做好竞赛组织、安全保障、后勤保障、医疗急救服务和保险等工作,确保比赛安全、顺利进行,体现北京市应有的办赛水平。

  附件:2020年北京市体育赛事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北京市体育局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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