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32号)要求和本市推荐评选工作部署,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征求意见等程序,并经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北京市有2个单位拟被推荐为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有12名个人拟被推荐为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市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10—55533305
传真:010—55533301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717
邮政编码:101118
附件:1.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2.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小组
2025年9月29日
附件:
1.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2.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姚 强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主任
陈全林 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国家级教练
马 龙 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运动员
王楚钦 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运动员
杨家玉 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运动员
曹 缘 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
冯 雨 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
常 昊 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
肖若腾 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运动员
李佳蔓 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运动员
韩 聪 清华大学体育部讲师
刘 洋 北京市石景山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高级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