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健身气功项目比赛仲裁和裁判员名单公示的通知
2026-06-24 17:34:23
|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组织工作,根据《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健身气功项目竞赛规程》,现对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健身气功项目比赛仲裁和裁判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6月24日至30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仲裁和裁判员资格有异议,各参赛单位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举报。举报材料请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后,发送至邮箱:shetizhongxinpxb@tyj.beijing.gov.cn。
附件: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健身气功项目比赛仲裁和裁判员名单
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荆本禹;联系电话:55533404)


打印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