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相关单位:
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气排球项目竞赛规程已下发,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市十七运)社会组气排球比赛的竞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6年9月12日—13日
(二)地点:北京回龙观酒店(北京国际温泉体育健身中心)一层体育馆
二、竞赛规程补充修改
对《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气排球项目竞赛规程》第二条竞赛组别内容予以补充修改为:
(一)竞赛组别
1.男子青年组(30—44岁):
198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2.男子中年组(45—59岁):
1967年1月1日至1981年12月31日出生;
3.女子青年组(30—44岁):
198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4.女子中年组(45—59岁):
1967年1月1日至1981年12月31日出生;
5.男女混合组(30—59岁)
1967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二)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22-2025版)。
2.各组别根据报名队伍数量,分组循环,交叉赛确定名次完成比赛。
3.记分方法
(1)比赛第一阶段根据报名队数,采用分组赛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制。
(2)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排名靠前。若遇到两个队或两个以上的队伍积分相等时,则计算C值(总胜局/总负局),C值高者名次列前。若C值仍相等,计算Z值(总得分/总失分),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两队仍相等,则采用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3)所有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三)比赛器材
比赛用球:气排球HBL-7007/气排球HBL-7006。
三、报名与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参赛单位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压实赛事报名主体责任,密切留意报名时间。填报信息时逐项核实运动员资料,严防漏报、错报问题发生;同步严格开展参赛资格前置审核,确保所有参赛人员资格合规。
(一)报名方式
请各参赛单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495767060@qq.com,邮箱标题:XX区+XX组别报名材料,组委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邮件或信息回复为准。
报名成功后,请各参赛队的领队添加赛事客服微信,由赛事客服添加进领队微信群,后续赛事相关信息及补充通知将在领队微信群发布,请各位领队注意群内通知。
联系人:刘小娜 宋凤霞;
联系电话:18801132722 18810061947(以上电话微信同号)
(二)报名和公示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9时至8月12日17时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4日9时至8月28日17时
(三)报名材料
1.运动员以户籍地报名,提交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或户口本扫描件;以学籍报名,提交学籍证明扫描件;以长期居住地报名,提交居住证或本人房产证扫描件;以工作所在地报名,提交工作证、会员关系或劳动合同;以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为单位报名的,提交本单位工作证、在职证明。以上材料以《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发布之日(2025年12月11日)前为准。
2.全体报名人员竞赛报名表扫描件。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比赛日前半年以内)扫描件。
4.全体报名人员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单扫描件。
5.自愿参赛责任书扫描件。
(四)公示
报名截止后7天内公布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在3天之内补充报名。补充报名结束后2天内在北京市体育局官网公示各单位报名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代表队,需由该代表队领队提交纸质版申诉材料(包括证明材料),材料需要有领队签名并加盖区体育局公章。运动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关于运动员资格的申诉。
(五)人员变更
报名结束后3日之内,各参赛单位如有变更参赛运动员、领队、教练员的,可在8月21日17:00前提交加盖公章的变更报名申报。其他时间不接受变更报名申请。已报名成功各单位不得无故弃权。
(六)保险
各参赛单位须为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均由相关保险处理,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领队会
拟定于2026年9月2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北京回龙观酒店(北京国际温泉体育健身中心)召开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气排球比赛领队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按时参加。
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2026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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