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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5-07-10 10:10:51  |  北京市体育局法规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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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是否属于双随机事项
1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 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经营单位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2013年第17号)
2 对公共体育设施的行政检查 公共体育场馆管理单位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3 对违法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行政检查 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单位及工作人员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4 对体育类社会团体的行政检查 体育类社会团体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5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6 对体育赛事活动的行政检查 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单位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7 对彩票代销者的行政检查 代销者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8 对体育领域预付卡的行政检查 预付卡发行企业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五届〕第68号)
9 对使用兴奋剂的行政检查 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辅助人员 北京市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反兴奋剂条例》
10 对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的行政检查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
11 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行政检查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组织单位及个人 北京市体育局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24年8月23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5号发布)
12 对体育类基金会的行政检查 体育类基金会 北京市体育局 《 基金会管理条例》
13 对违法设立站点的行政检查 气功活动站点 区级体育部门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24年8月23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5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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