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
2023年3月25日—26日
(二)竞赛地点
北京大兴奥悦国际冰壶馆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组别设置
成年组:2004年9月30日至1974年9月29日出生
青少年组:2004年9月30日至2014年9月29日出生
(二)项目设置
1.男子冰壶
2.女子冰壶
3.男女混合双人冰壶
三、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代表 16 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参赛:
(1)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适龄人员;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适龄人员;
(3)具有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人员(须持有2022年10月31日前办理的有效证件);
(4)在京现役军官、警官及士兵。
2.凡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的全国冬季项目运动员注册库和北京市体育局有过注册记录的冰壶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本人专业项目以及类似项目的项目竞赛。
3.各区应对本区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体育主管部门须为本区参赛运动员出示非冰壶专业运动员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4.经区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或者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同一组别参赛,禁止跨组别参赛。
2.第二届市冬会冰壶项目组竞委会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组委会群工部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监督。
3.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项目竞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项目竞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三)运动员代表区参赛资格说明
1.符合运动员资格的选手,在选择代表某一行政区域参赛时,以本人房产所在地、现生活居住地、工作地其中之一作为条件,且仅代表这三个区其中一个区参赛。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选手,如为外地学生,仅能代表学籍所在地参赛;如为本市学生,可以选择学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任一单位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3.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的参赛选手,仅能代表驻地单位所在地参赛。
4.持在京居住证、工作居住证的参赛选手,可以代表颁发证件公安机关所在地参赛,也可以代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四、参加办法
(一)各区要广泛开展以“我要上市冬”为主题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组建参赛队伍。
(二)各组别各单位限报1支队伍。同1名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工作人员,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三)各单位根据市冬会组委会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参赛人员(包含教练员、领队、运动员和工作人员)完成反兴奋剂教育和准入工作,获得参赛资格。
(四)参赛人数:
成年组:男子冰壶、女子冰壶和男女混合双人冰壶各1支队伍。男子冰壶队伍和女子冰壶队伍分别由1名领队、1名教练、5名运动员(其中一名替补运动员)组成,共计7人。男女混合双人冰壶由1名领队、1名教练、2名运动员组成。
青少年组:男子冰壶、女子冰壶和男女混合双人冰壶各1支队伍。男子冰壶队伍和女子冰壶队伍分别由1名领队、1名教练、5名运动员(其中一名替补运动员)组成,共计7人。男女混合双人冰壶由1名领队、1名教练、2名运动员组成。
注:1.每个区可每个组别都报名,也可只选其中一个组别报名;
2.所有报名领队中必须明确1人为总领队;
3.混合双人冰壶队伍领队、教练和参赛人员可以由同单位相应人员兼任。
(五)各区根据市冬会组委会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需填写《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冰壶项目竞赛--四人冰壶项目竞赛报名表》《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冰壶项目竞赛--混合双人冰壶项目竞赛报名表》(附件1),于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期间将报名表电子版、参赛运动员个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电子版(以运动员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北京市冰壶协会邮箱:1612887940@qq.com,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
(二)提交资料:各参赛单位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以下报名资料提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市冰壶协会(注:可邮寄)
1.《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冰壶项目竞赛安全免责承诺书》。由每名运动员本人签字,于领队会时上报。未签署《安全免责承诺书》的运动员不予参赛。
2.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公章)。
3.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在京居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生学籍卡)。
4.体检材料(运动员需出具3个月内的区级及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或者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复印件)。
5.保险单据复印件。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市冰壶协会(注:可邮寄)。
6.由所有参赛人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签署的《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反兴奋剂承诺书》。
7.非冰壶专业运动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8.由领队签署的《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冰壶项目竞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承诺书》《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冰壶项目竞赛疫情防控承诺书》《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群众组冰壶项目竞赛安全免责承诺书》
(三)各参赛队应严格遵守报名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工作,报名后信息不得更改。
联系人和电话:
武 唯 18522107746
张华兴 15226509078
吴 笛 15765367198
(四)领队会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13日
2.地点:首都体育学院
六、竞赛办法和相关规定
(一)本次项目竞赛按照世界冰壶联合会颁布的最新《冰壶规则和竞赛规则》执行。
(二)每个组别的项目竞赛均采用分组循环和淘汰赛制。
(三)各参赛队服装按照世界冰壶联合会发布的相关规定,统一着装。
(四)项目竞赛用壶:符合国际标准的项目竞赛用壶。
(五)项目竞赛场地:符合国际标准的项目竞赛赛道。
(六)项目竞赛装备:符合国际标准的项目竞赛冰刷。
注:使用助滑器的选手,需全场使用助滑器投壶。
七、奖项设置
(一)本次项目竞赛各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参赛队数量不足6个的分项将取消设项;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录取。
(二)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和成绩证书。其他录取名次颁发成绩证书。
(三)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项目竞赛成绩的,已完成的项目竞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八、仲裁委员会、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项目竞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项目竞赛期间所需裁判员由北京市冰壶协会统一选派,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备案。
九、赛事经费
(一)决赛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决赛期间的场地、安保、公众责任保险等相关费用由第二届市冬会组委会群工部商属地共同解决。
十、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群众组)》规定执行。
十一、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二、其他
(一)免责声明
项目竞赛期间,出现任何人身意外受伤和其它安全问题及参加此活动而引发的一切包括财产损失、遗失等带来的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队自行负责,主办及承办单位不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肖像权的使用声明
本次项目竞赛的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冰壶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十三、各代表团须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四、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北京市冰壶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辛 孝
联系电话:15501009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