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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2022-07-07 11:04:39  |  北京市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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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大兴区体育中心游泳馆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14岁)

  乙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13岁)

  丙组(男、女):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12岁)

  丁组(男、女):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11岁)

  (二)竞赛项目

  甲、乙组(男、女):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

  仰  泳:50米、100米、200米;

  蛙  泳:50米、100米、200米;

  蝶  泳:50米、100米、200米;

  个人混合泳:200米;

  接  力:4×100米自由泳、4×100米混合泳。

  丙、丁组(男、女):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

  仰  泳:50米、100米;

  蛙  泳:50米、100米;

  蝶  泳:50米、100米;

  个人混合泳:200米;

  接  力:4×100米自由泳、4×100米混合泳。

  三、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二)已参加2022年北京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并获得11-14岁组各单项成绩排名前16名的运动员,且运动员不得更改项目。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每组别男、女各6人,运动员须具备市运会参赛资格。

  (四)运动员(队)不得无故弃权。如因运动员参赛资格、伤病(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伤病证明)等原因不能参加市运会该项目比赛的,各组别各单项按照2022年北京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成绩排名递补运动员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三)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六、报名办法

  (一)以2022年北京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报名信息为准(市运会游泳项目竞赛组别年龄段),不再重新报名。

  (二)线下提交材料如下:

  1.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2.参赛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

  3.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线下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孙鹏,联系电话:63159690

  电子邮箱:sunpeng@tyj.beijing.gov.cn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检录人(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队)(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九、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和组委会反兴奋剂、赛风赛纪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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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55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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