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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跳水比赛竞赛规程
2022-07-07 11:06:37  |  北京市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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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游泳馆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11至12岁)

  乙组(男、女):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10岁以下)

  (二)竞赛项目

  甲组(男、女):1米跳板、3米跳板、5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双人5米跳台

  乙组(男、女):1米跳板、5米跳台、双人5米跳台

  三、运动员资格

  符合《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运动员须具备市运会参赛资格,但不可跨组别报名、报项。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执行中国游泳协会编译的2017-2022国际泳联跳水规则。

  (三)各单人项目和双人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

  (四)参赛动作要求:

  甲组:

  1.1米跳板:

  (1)1至4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

  (2)自选动作男子跳3个,女子跳3个,难度系数不得超过2.2,其中必须从1、4组中选1个,从2、3组中选1个,另1个应选自不同的组别。

  2.3米跳板:1至4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

  3.1米跳板和3米跳板规定动作抽签表:

  A组: 101B  201B  301C  401C

  B组: 101C  201C  301B  401B

  4.1米3米跳板1、3组动作均采用走板起跳方式。

  5.5米跳台:

  (1)1至4组抱膝半周(按组别顺序进行比赛);

  (2)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姿势由抽签决定;

  (3)5米跳台倒下动作抽签表。

  A组:前A       后C

  B组:前B       后A

  C组:前C       后B

  6.双人5米跳台:

  比赛包括3轮动作,其中2轮为有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难度系数为2.0),1轮为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上述动作应选自三个组别,并且有一轮同时向前起跳,有一轮同时向后起跳,且必须在2、3组中任选一个;

  7.双人3米跳板的参赛动作要求同双人5米跳台。

  乙组:

  1.1米跳板:

  完成101B、101C、201C、401C四个动作,其中101B和101C必须采用三弹;

  2.5米跳台:

  (1)101C、201C;

  (2)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姿势由抽签决定;

  (3)5米跳台倒下动作抽签表。

  A组:前A  后C

  B组:前B  后A

  C组:前C  后B

  3.双人5米跳台:

  比赛包括3轮动作,其中2轮为有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难度系数为2.0),1轮为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并且有一轮同时向前起跳,有一轮同时向后起跳。(可选择一组同步倒下动作)

  4.三弹动作的难度系数按照走板动作计算。

  (五)水上动作评分办法:

  1.三弹动作评分办法:

  (1)三弹必须直接从板上开始,不得预弹,预弹被视为一次弹跳,多一弹或少一弹,裁判长宣布在每位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2)弹起后停顿再开始,裁判长宣布在每位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2.倒下动作评分办法:

  (1)前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两手分开,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2)前倒C的开始姿势为坐台且抱腿,并且要求先滚动后打开;

  (3)后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不得作并手动作,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4)后倒C的开始姿势为蹲台且抱腿;

  (5)前倒和后倒A、B的开始姿势准备好后,一提踵就认为动作开始,提踵后脚跟再着地,或向前跨一步,或手撑地,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6)所有倒下动作难度系数为1.0。

  (六)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六、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自收到竞赛规程之日起,可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线下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领队、教练员和队医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

  4.参赛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线下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孙鹏,联系电话:63159690

  电子邮箱:sunpeng@tyj.beijing.gov.cn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检录人(对)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对)(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对),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九、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和组委会反兴奋剂、赛风赛纪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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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55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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