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大兴区体育中心综合馆
二、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乙组(男、女):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岁)
丙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12至13岁)
三、运动员资格
符合《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每单位各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助理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14人(含2名自由人)。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采用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三)竞赛办法视报名情况确定:
1.4至8队(含4队和8队)队伍报名参赛采用单循环赛制进行比赛;
2.3队时,采用双循环赛制,原则上不允许弃权;
3.8队以上队伍报名参赛先采用分组循环,再交叉赛的赛制进行比赛。
(四)各队应备有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比赛服号码由1-18号组成。身前、身后均须有明显号码,身前号码高度至少15厘米,身后号码高度至少20厘米,号码笔画宽2厘米,队长标志位于上衣胸前号码下,颜色与上衣不同,长8厘米,宽2厘米,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报名时须将服装颜色及号码填写在报名表上,运动员比赛服号码与报名表不相符合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比赛名次排列
1.先按各队的获胜场次进行排名,获胜场次多的队伍名次列前;
2.如获胜场次相等,再看各队积分,积分多的队伍名次列前。每场比赛按比赛结果积分,如采用5局3胜制,则3:0或3:1获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3:2获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如采用3局2胜制,则2:0获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2:1获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的队胜场、积分都相等,比赛名次的排列顺序为:
(1)C值(总胜局/总负局)大的队名次列前;
(2)C值也相等,Z值(总胜分/总负分)大的队名次列前;
(3)当两队Z值相等时,两队间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六)各组别网高
男子甲组:2米43;男子乙组:2米35;男子丙组:2米24
女子甲组:2米24;女子乙组:2米15;女子丙组:2米10
(七)技术会议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教练员或领队签字后生效。
比赛不得弃权,如弃权将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八)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九)每场比赛开始前教练员须确认该场比赛上场的12人名单。赛前领队和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
六、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自收到竞赛规程之日起,可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线下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领队、教练员和队医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
4.参赛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线下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孙鹏,联系电话:63159690
电子邮箱:sunpeng@tyj.beijing.gov.cn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检录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队(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获得比赛前3名的队伍,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队伍颁发奖杯;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九、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和组委会反兴奋剂、赛风赛纪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