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棒球场
二、竞赛组别
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6岁);
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13至14岁)。
三、运动员资格
符合《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队医1人,运动员9至16人。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采用中国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棒球竞赛规则》;
(三)竞赛编排原则
1.如采用单循环比赛时,按最近一次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名次为序号,采取“1”不动逆时针旋转原则进行编排;
2.如采用分组比赛时,按最近一次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名次为序号,采取蛇形排列办法进行分组和编排;
3.未参加最近一次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的参赛队,参赛序号按报名先后顺序或抽签方式确定,按顺序排在已参赛队之后进行编排或分组。
(四)比赛前领队、教练员和至少9名有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本场比赛按0:7判负。比赛中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比赛时,弃权队净负分超过7分的按实际比分计算;
(五)决定名次办法
1.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比赛局数已满或限时已到两队比分相同,则从下一局开始,进攻方将应轮击击球员的前两棒次队员依次置于二、一垒做跑垒员,直至同等局数两队决出胜负;
2.每场比赛胜队积2分,负队积0分,各队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确定名次:
(1)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2)相互间比赛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
(3)全部比赛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
(4)按残垒数决定名次(按三垒、二垒、一垒顺序计算),多者名次列前;
(5)抽签决定名次。
(六)每场比赛7局,限时120分钟,4局为有效局。在同等局数情况下,限时不足10分钟即可结束本场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记录处为准;
(七)比赛中攻守相等时一队净胜20分,3局净胜15分,4局净胜10分,5局净胜7分,则本场比赛结束;
(八)循环赛进攻方得6分(含)以上时,立即交换攻守(如需计算总得分时,按该局6分计算),附加赛(或同名次赛、或交叉赛、或循环赛)取消6分交换攻守规定;
(九)每名投手限投3局,投手一经踏板试投就视为一局的开始,若中途更换投手,换上、换下的投手都视为一局,如发现投手超出局数,裁判员立即终止投手投球,本场比赛不得担任投手,可换下场或改打其它位置,本场比赛成绩有效,该投手下一场比赛不得上场担任投手投球,可打其它位置;
(十)每场比赛可以指导投手三次,如进行延长局的比赛,则无论前几局指导投手是否已满三次,均从下局开始,每一局只可指导投手一次。教练员只允许对投手和一名防守队员进行指导,其他防守队员不得在场。从第三次指导后开始,教练员每进场一次,必须更换投手(不能再担任本场比赛投手),但更换投手时进场不计算次数。攻队指导击球员或跑垒员时只能用暗号,不能用暂停方式进行;
(十一)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赛前30分钟将上场队员名单提交到记录席,未按时提交上场队员名单的参赛队,对开局先发投手记一次投手指导,未列入上场队员名单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参加本场比赛,不在秩序册名单内的比赛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队员席和比赛场地;
(十二)执行故意四坏球规则,不执行指定击球员规则;
(十三)比赛服装和器材
1.各队应准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上衣有明显号码(16厘米高)的比赛队服,不能有学校、俱乐部等相关文字和图案,教练员必须穿着本队相同款式和颜色的队服方可允许进场指导,队服上不得缝系闪亮物和金属钮扣,不得佩戴首饰上场;
2.捕手须穿戴护盔、护胸、护面、护喉、护腿,运动员可穿塑胶钉鞋,不得穿金属钉鞋,击球员、准备击球员、跑垒员和跑垒指导员必须带安全头盔。
六、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自收到竞赛规程之日起,可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线下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领队、教练员和队医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
4.参赛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线下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任利民,联系电话:63018197
电子邮箱:renlimin@tyj.beijing.gov.cn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队数为准,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8队(含)以下的,递减一名录取奖励。
(三)获得比赛前三名的运动队(员),运动队颁发奖杯,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九、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和组委会反兴奋剂、赛风赛纪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