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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手球比赛竞赛规程
2022-07-07 11:21:25  |  北京市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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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二、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乙组(男、女):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15岁以下)。

  三、运动员资格

  符合《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7至16人。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执行国际手球联合会最新颁布的《手球竞赛规则》及中国手球协会有关规定;

  (三)竞赛编排原则

  1.如采用单循环比赛时,按最近一次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名次为序号,采取“1”不动逆时针旋转原则进行编排;

  2.如采用分组比赛时,按最近一次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名次为序号,采取蛇形排列办法进行分组和编排;

  3.未参加最近一次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的参赛队,参赛序号按报名先后顺序或抽签方式确定,按顺序排在已参赛队之后进行编排或分组。

  (四)有关比赛弃权

  1.赛前领队、教练员和至少7名运动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超过20分钟仍未到场开始比赛,该队本场比赛按弃权处理,比分按0:10计算。后续轮次比赛可继续进行,如再次出现该情况,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

  2.比赛中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比赛时,弃权队净负球多于10个的按实际比分计算成绩;

  3.比赛中参赛队主动放弃比赛,中断10分钟后仍未正常恢复,该队本场比赛按罢赛处理,并取消该队市运会参赛资格。

  (五)决定名次办法

  1.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常规时间比赛结束时两队比分相同,则掷七米球比赛办法决出胜负;

  2.每场比赛胜队积2分,负队积0分,各队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确定名次:

  (1)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积分仍然相等,则积分相同的队采用特别程序掷七米球决胜的方法确定名次。如进行特别程序掷七米球决胜,具体方法和要求如下:

  ①掷七米球决胜将在循环赛结束当天适当时间进行;

  ②掷七米球决胜的球门场地由裁判员确定;

  ③同组积分相等的球队需预先抽签确定球队位置;

  ④掷七米球决胜的有关队,每轮派出3名队员参加掷球,守门员可随意调换;有关队的教练员须先确定本队3名参加掷球队员的号码;双方各3名队员全部按规定顺序掷发一次七米球后为一轮,得分多者即获胜。如一轮结束未能决出胜负,教练员须重新确定3名参加掷球队员的号码(可和上轮掷球队员号码重复)进行一对一的掷发决胜(一方得分而对方未得分则结束)。如仍未分出胜负,则再确定3人重复进行一对一的掷发决胜,直至分出胜负。胜队得1分,负队0分;

  ⑤根据球队抽签所确定的位置,按照3—1(决出胜负)、2—3(决出胜负)、1—2(决出胜负)的顺序进行掷七米球。排在左边的球队先掷球、右边的球队先守门,依次相互轮换。相关两支球队间直至决出胜负为止。然后再根据抽签的位置规定与另外一支球队继续进行掷七米球决胜;

  ⑥相关队伍相互间全部对阵掷七米球决出胜负后为一个循环,如第一循环未能决出相应名次则进入第二循环。第二循环仍然依照第一循环方法进行,以此类推;

  ⑦一个循环后按各队得分多少决定排名,得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⑧参加该轮次掷七米球的两支球队应位于中线以后的非比赛半场两侧,下一轮次掷罚七米球的球队应位于非比赛半场的球门区处或替补席候场;

  ⑨参加掷七米球决胜的球队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

  (六)服装要求

  各队应备有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前后均须有明显号码,不能有学校、俱乐部等相关文字和图案,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报名时须将服装号码及颜色填写在报名表上,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七)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每场比赛开赛前按要求时间将16人上场队员名单提交到记录台,未列入上场队员名单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参加本场比赛,不在秩序册名单内的比赛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队员席和比赛场地。

  六、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自收到竞赛规程之日起,可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线下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领队、教练员和队医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

  4.参赛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线下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任利民,联系电话:63018197

  电子邮箱:renlimin@tyj.beijing.gov.cn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队数为准,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8队(含)以下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获得比赛前三名的运动队(员),运动队颁发奖杯,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九、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和组委会反兴奋剂、赛风赛纪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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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55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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