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平谷区体育中心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6岁)
乙组(男、女):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13至14岁)
(二)竞赛项目
花剑、重剑、佩剑的个人赛和团体赛
三、运动员资格
符合《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各组别1人,各组别限报男、女运动员各12人。不同剑种的运动员不允许在个人赛兼项。每单位各剑种、各组别只能报一队参加4人团体赛(4人中含替补队员一名),不足三人的剑种不能参加团体赛。团体赛允许本单位同性别其他剑种一人兼项(只能兼一个剑种)。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译的国际剑联最新的击剑竞赛规则。
(三)竞赛服装、器材由各单位自备,器材必须经大会器材组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能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须着印制参赛区名称的统一比赛服参赛。
(五)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六、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自收到竞赛规程之日起,可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线下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领队、教练员和队医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
4.参赛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线下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李媛,联系电话:63018197
电子邮箱:li.yuan@tyj.beijing.gov.cn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检录人(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队(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队),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九、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和组委会反兴奋剂、赛风赛纪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