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东城区体育活动中心地坛管理部体操馆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11至12岁);
乙组(男、女):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10岁);
丙组(男、女):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9岁);
丁组(男、女):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8岁).
(二)竞赛项目
男子组:团体、个人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蹦床。
女子组:团体、个人全能、跳马、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蹦床。
三、运动员资格
符合《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各组别1人;医生男、女队各1人;有女子的单位可报舞蹈教练1人。各组别报名人数不限,参加团体比赛的单位可报男、女各年龄段各4名运动员。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采用中国体操协会审定的最新体操竞赛规则以及少儿体操比赛的特殊规定;
(三)比赛器械规格均按全国少年体操比赛规则执行;
(四)团体比赛以区录取名次,各单位只能录取男、女各年龄段一个团体;个人全能和单项比赛以各年龄段录取名次,各单位在一个年龄段最多只能录取2个名次。如全能、单项取得决赛资格,占本单位名额;
(五)各单位应在比赛前1小时提交出场顺序。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出场顺序,则该区运动员的出场顺序按报名的顺序安排;
(六)蹦床比赛成绩带入个人全能的20%(蹦床不录取单项名次);
(七)比赛以小循环方式比赛
1.男子甲、乙、丙、丁组各进行7个项目的比赛;女子甲、乙、丙、丁组各进行5个项目的比赛;
2.进行团体、全能和单项比赛。参加团体的单位可派4名运动员参赛,每个项目可派4名运动员参加,将各单项3个最高得分计入团体总分(4-4-3赛制);
3.全能、单项均录取前8名,全能、单项每个单位各年龄段最多录取2人。单项最后得分为0分时,不予录取名次;
(八)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九)领队和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
六、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自收到竞赛规程之日起,可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线下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领队、教练员和队医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
4.参赛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线下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徐岩,联系电话:63018197
电子邮箱:xuyan@tyj.beijing.gov.cn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检录人(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九、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和组委会反兴奋剂、赛风赛纪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