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体育场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男子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7岁以下);
女子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7岁以下)。
(二)竞赛项目
英式七人制橄榄球
三、运动员资格
符合《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各组别2人,医生1人,运动员15人。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比赛采用国际橄榄球理事会最新橄榄球比赛规则。
(三)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每场比赛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同一小组两队或两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则按两个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获胜的队名次列前。若仍不能决定名次,则按有关队的得失分之差值(得失分之差值=总得分-总失分)决定名次,得失分之差值正数大的队名次列前。若仍不能决定名次,则按有关队的达阵数之差值(达阵数之差值=达阵得分的次数之和减去因对方达阵而失分的次数之和)决定名次,达阵数之差值正数值大的队名次列前。若仍不能决定名次,则在分组赛中总得分高的队名次列前。若总得分仍相等,则在分组赛中达阵总得分高的队名次列前。若达阵总得分仍相等,则采用抛掷硬币的方法决定,在仲裁委员会代表和相关队代表参加的情况下由裁判长主持抛币。
(四)比赛时间:每场比赛上、下半场各七分钟,中场休息两分钟。在淘汰赛中,若两队战成平局,则休息一分钟,进行加时赛直到决出优胜队。裁判员组织双方队长重新抛币。加时赛每节比赛为5分钟,每节比赛后,若仍为平局,则双方即刻交换场地,没有间歇。加时赛采用突然死亡法(最先得分的队即为获胜队并且在那一时刻比赛结束)。
(五)赛前技术会上确认正式参加比赛的12名运动员和1名伤替运动员。每场比赛开始前三十分钟应提交12人的出场名单,未提名的运动员不得出场比赛。运动员的姓名及比赛服装号码,一经确认不可更改。比赛过程中,如有队员受伤须经组委会医务监督认定,伤替运动员可以替换上场。领队或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
(六)各队应严守比赛时间,凡裁判鸣笛超过十分钟未出场比赛者以弃权论处,不得再继续参加本届比赛。
(七)各队参赛人员在比赛时间中如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除当场予以停赛处分,仲裁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加处罚。
(八)对比赛争议情况的判定:规则有明文规定的,以临场裁判员判罚为准;规则无明文规定的,以仲裁委员会进行最终判定。
(九)各队对比赛事项有异议,须于本场比赛结束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须由领队签名)。
(十)运动员、教练员比赛服装要求
1.比赛时各代表队须穿着整齐统一的比赛服,服装应印有所代表区字样,不得出现有学校、俱乐部的文字图案,比赛号码按照1至13号顺序印制,每个运动队需准备2套不同色系的服装。
2.上场队员必须佩戴头盔、护齿和护肩,否则,不得上场比赛。运动员必须穿着橡胶一体成行钉鞋,经裁判员审定为具有影响安全的钉鞋不得穿着比赛。运动员不可佩戴首饰和金属饰物上场比赛。
3.教练员穿运动裤、T恤指导比赛,不得穿短裤、牛仔裤、背心、拖鞋等进入场地指导比赛。
(十一)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十二)赛前领队和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
六、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自收到竞赛规程之日起,可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线下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领队、教练员和队医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
4.参赛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线下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李媛,联系电话:63018197
电子邮箱:li.yuan@tyj.beijing.gov.cn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检录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队(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获得比赛前3名的队伍,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队伍颁发奖杯;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九、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和组委会反兴奋剂、赛风赛纪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