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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七人制橄榄球比赛竞赛规程
2022-07-07 16:18:47  |  北京市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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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体育场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男子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7岁以下);

  女子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7岁以下)。

  (二)竞赛项目

  英式七人制橄榄球

  三、运动员资格

  符合《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各组别2人,医生1人,运动员15人。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比赛采用国际橄榄球理事会最新橄榄球比赛规则。

  (三)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每场比赛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同一小组两队或两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则按两个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获胜的队名次列前。若仍不能决定名次,则按有关队的得失分之差值(得失分之差值=总得分-总失分)决定名次,得失分之差值正数大的队名次列前。若仍不能决定名次,则按有关队的达阵数之差值(达阵数之差值=达阵得分的次数之和减去因对方达阵而失分的次数之和)决定名次,达阵数之差值正数值大的队名次列前。若仍不能决定名次,则在分组赛中总得分高的队名次列前。若总得分仍相等,则在分组赛中达阵总得分高的队名次列前。若达阵总得分仍相等,则采用抛掷硬币的方法决定,在仲裁委员会代表和相关队代表参加的情况下由裁判长主持抛币。

  (四)比赛时间:每场比赛上、下半场各七分钟,中场休息两分钟。在淘汰赛中,若两队战成平局,则休息一分钟,进行加时赛直到决出优胜队。裁判员组织双方队长重新抛币。加时赛每节比赛为5分钟,每节比赛后,若仍为平局,则双方即刻交换场地,没有间歇。加时赛采用突然死亡法(最先得分的队即为获胜队并且在那一时刻比赛结束)。

  (五)赛前技术会上确认正式参加比赛的12名运动员和1名伤替运动员。每场比赛开始前三十分钟应提交12人的出场名单,未提名的运动员不得出场比赛。运动员的姓名及比赛服装号码,一经确认不可更改。比赛过程中,如有队员受伤须经组委会医务监督认定,伤替运动员可以替换上场。领队或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

  (六)各队应严守比赛时间,凡裁判鸣笛超过十分钟未出场比赛者以弃权论处,不得再继续参加本届比赛。

  (七)各队参赛人员在比赛时间中如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除当场予以停赛处分,仲裁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加处罚。

  (八)对比赛争议情况的判定:规则有明文规定的,以临场裁判员判罚为准;规则无明文规定的,以仲裁委员会进行最终判定。

  (九)各队对比赛事项有异议,须于本场比赛结束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须由领队签名)。

  (十)运动员、教练员比赛服装要求

  1.比赛时各代表队须穿着整齐统一的比赛服,服装应印有所代表区字样,不得出现有学校、俱乐部的文字图案,比赛号码按照1至13号顺序印制,每个运动队需准备2套不同色系的服装。

  2.上场队员必须佩戴头盔、护齿和护肩,否则,不得上场比赛。运动员必须穿着橡胶一体成行钉鞋,经裁判员审定为具有影响安全的钉鞋不得穿着比赛。运动员不可佩戴首饰和金属饰物上场比赛。

  3.教练员穿运动裤、T恤指导比赛,不得穿短裤、牛仔裤、背心、拖鞋等进入场地指导比赛。

  (十一)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十二)赛前领队和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

  六、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自收到竞赛规程之日起,可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线下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领队、教练员和队医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

  4.参赛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线下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李媛,联系电话:63018197

  电子邮箱:li.yuan@tyj.beijing.gov.cn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检录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队(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获得比赛前3名的队伍,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队伍颁发奖杯;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九、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和组委会反兴奋剂、赛风赛纪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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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55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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