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天星调良国际马术俱乐部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13至18岁)
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8至12岁)
(二)竞赛项目
场地障碍
(三)项目级别设置
1.甲组
(1)个人赛
级别:120CM、105CM、90CM、60CM
(2)团体赛
级别:90CM
2.乙组
(1)个人赛
级别:110CM、100CM、80CM、50CM
(2)团体赛
级别:80CM
三、运动员资格
符合《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各单位参赛运动员不限,随队人员可报领队1人,各组别教练2人,工作人员3人,马主人数不超过参赛马匹数。
(四)每位运动员每个项目最多可以参加2个级别的个人比赛,每个级别最多报2匹马参赛。
(五)团体赛中,每个代表队最多报4名运动员,5匹马(含1匹替补马);最少报3名运动员,3匹马。
(六)马匹可以兼项,每匹马限报两个相邻级别,每匹马每天上场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每个人马组合只能参加每个项目里的一个比赛级别(与团体赛高度相同的个人赛,与团体赛视为同一比赛级别,可用同一人马组合)。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采用国际马联颁布的第27版竞赛规则(2022年1月1日更新版本)。
(三)障碍赛制
1.个人赛
(1)甲组120CM为一轮争时赛加一轮附加赛(238.2.2)。出场顺序按赛前抽签决定。根据国际马联竞赛规则处罚A表进行评判。第一名的运动员和马匹如果出现罚分相同,将进行附加赛确定最后名次。附加赛争取时间,障碍数量及难度另行确定。若附加赛罚分相同,附加赛用时少者,名次列前。成绩排在第一名以后的运动员和马匹出现第一轮罚分相同,则以比赛用时少者名次列前。所有骑手查看路线时请将附加赛路线一起查看,不再另外安排附加赛路线查看时间;
(2)甲组105CM/90CM、乙组110CM/100CM/80CM级别比赛为一轮加即时附加赛(238.2.2+245.3)。出场顺序按赛前抽签决定。根据国际马联竞赛规则处罚A表进行评判。参赛骑手完成第一轮比赛后,零罚分选手不离开场地,听播报及裁判铃声示意,直接进入附加赛路线,凡离开场地者视为放弃附加赛。附加赛争取时间,若罚分相同,用时少者,名次列前。若第一轮无零罚分骑手,则罚分少者,名次列前;若罚分相同,则用时少者,名次列前。所有骑手查看路线时请将附加赛路线一起查看,不再另外安排附加赛路线查看时间;
(3)甲组60CM、乙组50CM级别比赛为一轮贴时赛。出场顺序按赛前抽签决定,贴最佳时间,超过允许时间产生时间罚分,超出限定时间骑手被淘汰。最佳时间比允许时间少4秒,贴近最佳时间者,名次列前。
2.团体赛
团体赛为一轮赛,争取时间。取每队最好的三个成绩计算排名。累计罚分少者名次列前,若累计罚分相同,则以三人累计用时少者名次列前,若累计用时仍相同,则比较每队中排名第三位骑手的成绩,成绩好者名次列前。有效成绩不足三人则团体成绩无效。
(四)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六、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自收到竞赛规程之日起,可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线下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领队、教练员和队医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
4.参赛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线下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李媛,联系电话:63018197
电子邮箱:li.yuan@tyj.beijing.gov.cn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检录人(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队(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队),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九、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和组委会反兴奋剂、赛风赛纪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