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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花样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2022-09-01 17:27:20  |  北京市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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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和地点

  2022年9月25日在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游泳馆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13至15岁)

  (二)竞赛项目

  1.规定动作           必报项目

  2.女子单人自由自选   时间:2分15秒

  3.男子单人自由自选   时间:2分15秒

  4.双人自由自选      时间:2分45秒

  5.混双自由自选      时间:2分45秒

  6.集体自由自选      时间:3分30秒

  7.自由组合           时间:3分30秒

  三、运动员资格

  参赛资格须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以及《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1〕20号)的有关规定,完成2022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

  四、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按4:1配备,运动员各组别各项目(除集体类项目)最多限报3人(对),各集体项目限报1队参赛,规定动作为运动员必须参加项目。在甲组年龄段以下(13岁以下)的运动员,本次比赛可报名参加双人、混双、集体类项目比赛,但必须与13至15岁组别运动员一同参加。男子运动员可参加除双人项目以外的其他各项目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所有参赛项目按《国际泳联 2017-2021年花样游泳竞赛规则》进行。

  (三)竞赛各项均采用一次性决赛。

  (四)规定动作按《国际泳联2017-2021年花样游泳竞赛规则》执行。

  (五)比赛音乐时间限制允许有正负十五秒的误差。请于正式赛前训练开始前5天交至赛事竞委会。比赛光盘或WAV格式(数字音频)的比赛音乐必须标注参赛单位名称、组别、选手姓名(集体类项目不用提供)、和音乐时间,一队(对、人)一项一曲一盘。

  (六)计分

  1.单人 、双人、混双、集体自由自选、自由组合按得分100%决定名次。

  2.规定动作按成绩排序决定名次。

  3.集体自选为4至8人,以8人计算,每减少1人将在自选得分中扣0.5分。

  4.自由组合为8至10人,少于8人不得参赛。

  5.集体项目(集体自由自选、自由组合)将作为男女混合项目,参赛队伍可由全部女运动员或至多2名男运动员组成。

  (七)各项目如报名参赛3人(对)(队)或参赛运动员均代表同1个单位时,可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已报名而上场比赛不足3人(对)(队)时可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报名不足3人(对)(队)时,则不进行比赛。

  六、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自收到竞赛规程之日起,可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提交材料:各参赛单位于2022年9月5日-9月6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406室。线下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各区体育局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各区体育局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领队、教练员和队医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

  4.参赛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6.所有运动员、领队、教练员提供9月3日以后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码自查询截图(请各参赛单位将健康宝截图姓名补充完整);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孙鹏,联系电话:63159690

  电子邮箱:sunpeng@tyj.beijing.gov.cn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检录人(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队)(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九、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和组委会反兴奋剂、赛风赛纪有关规定执行。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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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55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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