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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群众组半程马拉松项目竞赛规程
2022-07-07 10:50:25  |  北京市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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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丰台园博园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组别设置

  半程马拉松组(21.0975km):

  18—65周岁(1957年9月1日(含)至2004年9月1日(含)之间出生人员)

  (二)项目设置

  1.男子个人组

  2.女子个人组

  三、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代表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参赛:

  (1)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适龄人员;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适龄人员;

  (3)具有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人员(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有效证件);

  (4)在京现役军官、警官及士兵。

  3.凡在中国田径协会、北京市体育局及其他各省(市)体育主管部门有过注册记录的中长跑或马拉松项目运动员均不得报名参赛,一旦发现,取消成绩并上报市运会组委会群工部做相应处罚。

  4.各参赛单位应对本单位参赛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各区体育主管部门须为本区参赛运动员出示非中长跑、非马拉松项目注册专业运动员书面证明,确保所提交报名资料真实可靠,并加盖公章。

  5.经区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或者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仅可报名一个组别参赛,禁止跨组别参赛。

  2.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组半程马拉松项目竞委会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第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群工部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监督。

  3.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4.违反群众赛事活动各项目竞赛规程其他规定的,依据竞赛规程规定处理。

  (三)运动员代表区参赛资格说明

  1.符合运动员资格的北京籍选手,在选择代表某一行政区域参赛时,以本人房产所在地、现生活居住地、工作地其中之一项为条件,且仅代表这三个区其中一个区参赛。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选手,外地学生仅能代表学籍所在地参赛;本市学生可以选择学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任一单位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3.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的参赛选手,仅能代表驻地单位所在地参赛。

  4.持在京居住证、工作居住证的参赛选手,可以代表颁发证件公安机关所在地参赛,也可以代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5.各参赛选手仅有一次选择参赛归属单位的机会,一旦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除因资格问题外,不得更换所属代表单位,否则按照退赛处理。

  四、参加办法

  (一)各区要广泛开展以“我要上市运”为主题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组建参赛队伍。

  (二)以各区和开发区、燕山为单位组队参加市运会群众组半程马拉松项目比赛,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人数按市运会群众组半程马拉松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竞赛大项的比赛或分项的比赛,不得兼报其他项目或跨组别参赛。

  (五)各单位限报1支队伍,包含1名领队,男子组运动员25人、女子组运动员25人。各单位需安排区体育局或体育总会工作人员担任领队,负责具体联系和组织工作。

  (六)参赛人员须下载“北京市体育总会”APP,成功注册后即可进行报名。线上报名前,每名参赛运动员须认真阅读《免责声明》,经本人同意确定后,进行下一步操作,完成报名。

  (七)各参赛队应严格遵守报名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工作,报名后信息不得更改。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半程马拉松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地点:起点/终点在丰台区园博园;比赛路线绕经公园内部道路,共计21.0975km。

  (三)赛前检录:赛前1小时开始检录。参赛选手检录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在京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原件等报名时提交的有效证件。

  (四)发令:采用大组发令同时起跑的办法,参赛选手应在发枪后10分钟内出发完毕。

  (五)计时办法:

  1.本次比赛均采用感应计时的办法,感应计时芯片与参赛号码布为一体,选手无需单独佩戴芯片,只需要将号码布固定胸前,且尽量不要折号码布(芯片)。

  2.本次比赛颁奖采用发枪成绩,从鸣枪开始计时;最终排名采用净计时成绩,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开始计时。

  3.起点、终点共设两道八米的地毯,每个分段点分别有打卡点,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均须通过所有的打卡点,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缺少任何一个打卡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六)关门时间:从比赛开始后3小时。相应公里点的计时设备停止工作。在规定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不予记录比赛成绩。

  (七)存取衣:参赛选手将得到1套号码布,以及与号码布对应的背包。参赛选手可以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码段寄存衣物,到达终点后,请到对应号码的区域取衣物。建议选手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Ipad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由选手本人承担。

  参赛选手在比赛当日关门后1小时内前到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赛后一周内到赛事组委会领取。如一周内不领取,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八)补给站:

  1.赛中:沿途赛道设置补给点;

  2.赛后:凭参赛号码布,完赛选手每人限领取一份赛后能量补给包。

  (九)医疗救护:

  1.在赛道相应地点设立固定医疗点;

  2.在赛道全程配备医师跑者,随时监控选手身体状况并及时提供救助;

  3.在赛道沿途设立医疗救援服务;

  4.在赛道沿途设置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5.为保护参赛选手生命安全,凡赛事现场中,医疗人员对正在跑进的选手提出终止赛事的意见后,裁判有权终止选手比赛。

  (十)号码簿佩戴要求:比赛选手必须将主办方提供的参赛号码布固定在胸前(若因佩戴不符合要求,导致成绩结果有问题,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赛后成绩查询:

  方式一:参赛人员登录“北京市体育总会”APP--点击“个人中心”、“我的成绩”,输入选手证件信息,即可查到本人成绩,下载、保存完赛成绩证书。

  方式二:关注“北京市体育总会”微信(公众号:tiyuzonghui),进入首页面--点击“我的”--“成绩查询”--“半马查询”,输入选手证件信息,即可查到本人成绩,下载、保存完赛成绩证书。

  (十二)根据北京市田径运动协会制定的大众马拉松等级认定标准,完赛选手可在现场进行申请大众马拉松等级证书。相关证书申请程序,请参阅《北京市大众马拉松运动等级申请证书须知》。

  (十三)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路线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半程马拉松比赛资格、取消完赛成绩、禁赛半年及终身禁赛,并追加处罚:

  1.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替跑;

  2.一名选手同时携带两枚以上(包括两枚)芯片参加比赛;

  3.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4.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5.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6.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7.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8.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

  9.私自伪造号码布、利用其它赛事或未佩戴号码布和本次比赛芯片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

  10.私自涂改、遮挡号码布参赛或转让号码布;

  11.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12.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3.参赛选手应在发枪后10分钟内出发,不得拥挤推搡、不可拖沓不前,影响他人出发或故意拖延出发时间,超过10分钟未出发的选手;

  14.违反赛事规程的其他行为。

  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报名后转让号码布给他人者,比赛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四)第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群工部统一为此项赛事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按照枪声成绩录取男、女个人前8名;参赛人员数量不足6人的将取消设项;参赛人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量录取。

  (二)获得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只颁发完赛奖牌和电子成绩证书。

  (三)运动员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七、报名办法

  第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群工部将报名邀请码发各单位领队,各单位需统一组织参赛选手凭邀请码通过“北京市体育总会”APP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待定。

  APP客服电话:13439589747;报名咨询电话:010-68900260

  八、仲裁委员会、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比赛期间所需裁判员由北京市田径运动协会统一选派,并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备案。

  (三)申诉:参赛队对裁判判决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通过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四)仲裁委员会仅接受代表队的申诉,并进行裁决。

  九、赛事经费

  (一)决赛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决赛期间的场地、安保、公众责任保险等相关费用由第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群工部商属地共同解决。

  十、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群众组)》规定执行。

  十一、比赛服装要求

  本次赛事活动组委会不统一安排提供服装,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统一安排,组委会仅提供参赛背包及号码簿(1大1小)用于起点选手存包使用。

  十二、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指引》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三、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北京市马拉松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勉

  联系电话:15620635010

  附件:1.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组半程马拉松比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承诺书

     2.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组半程马拉松比赛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1

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组半程马拉松比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

  第一条 为加强对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组半程马拉松比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各运动队参赛行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制订本责任书。

  第二条 各参赛队领队是本次赛事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代表本队签订责任书。

  第三条 各队要充分认识抓好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和教育,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第四条 各参赛单位在参加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组半程马拉松比赛过程中负有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公正,遵守赛事纪律,文明参赛。

  (二)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引导运动员树立正确、积极、健康的道德观、价值观和参赛观,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和弘扬公平竞赛的体育道德与精神,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干净参赛。

  (三)严格遵守《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群众组半程马拉松项目竞赛规程》及赛事有关规定,保证运动员参赛资格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四)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工作责任与任务,保证相关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参加市运会半程马拉松比赛不发生兴奋剂违规事件。

  (五)高度重视参赛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安全教育,深入排查并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六)积极配合北京市马拉松协会、承办赛区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环境。不对外散布不符合事实和不负责任的言论。

  第五条 在比赛中严禁出现以下行为:

  (一)在运动员参赛资格上弄虚作假;

  (二)虚假比赛或操纵比赛;

  (三)在比赛中故意干扰或影响他人正常参赛;

  (四)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向组委会、竞委会工作人员、技术官员、裁判员等以任何方式、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

  (五)不服从裁判员判罚,指责、谩骂、攻击裁判员,干扰裁判员正常执裁;

  (六)故意拖延比赛时间,闹赛、罢赛、无故弃权、拒绝领奖,不服从管理,扰乱赛场秩序;

  (七)辱骂对手、打架斗殴、故意伤人,发表涉及地域或民族歧视性的言论;

  (八)发表不实或虚假言论,误导媒体和公众,干扰比赛正常进行;

  (九)发生兴奋剂违规行为;

  (十)因管理不到位,或应急处置不当,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一)其他影响赛会形象或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

  本人代表本运动队确认对上述承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监督,在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组半程马拉松比赛期间,如发生上述赛风赛纪和兴奋剂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停赛1场或数场以及取消参加参赛资格。对造成严重影响的,第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严厉处罚。

  领队签字:

  责任书签署日期:

  附件2

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组半程马拉松比赛疫情防控承诺书

  一、本队伍建立有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程序,切实落实责任到人。

  二、本队伍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领队负责制。各队领队和队医为队伍疫情防控责任人,其中,领队为第一责任人,将做好对队伍全体人员(含运动员、教练、领队和随队人员)的疫情防控教育管理、疫情防控要求措施落实、信息采集报送等工作任务。

  三、本队伍人员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将第一时间报告,并在防控部门指导下积极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本队伍人员将加强对疫情防控知识和要求的宣传教育学习,引导所有参赛人员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并掌握基本的个人防护手段。

  五、本队伍人员将严格遵守组委会制定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并做好具体防护工作。

  六、本队伍人员将积极主动维护和宣传活动正面形象,绝不通过媒体采访或个人社交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等)发表、散播有关疫情防控虚假消息或不当言论。

  七、本队伍人员承诺,本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并对以下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隐瞒病史或接触史,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一)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二)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三)过去14天有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

  (四)过去14天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

  (五)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六)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

  领队签字:

  责任书签署日期: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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