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地坛体育馆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组别设置
1.男子青年组:1978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
2.男子中年组:1963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出生;
3.女子青年组:1978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
4.女子中年组:1963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出生;
(二)项目设置
1.男子气排球
2.女子气排球
三、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代表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参赛:
(1)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适龄人员;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适龄人员;
(3)具有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人员(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有效证件);
(4)在京现役军官、警官及士兵。
2.凡在全国各省市排球协会、北京市体育局有过排球、沙滩排球等项目注册记录的运动员,一律不得报名参加比赛,但可以报名担任教练员和领队。
3.各参赛单位应对本单位参赛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各区体育主管部门须为本区参赛运动员出示非排球、沙滩排球专业运动员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4.经区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或者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同一组别参赛,禁止跨组别参赛。
2.第十六届市运会气排球项目竞委会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第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群工部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监督。
3.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并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
(三)运动员代表区参赛资格说明
1.符合运动员资格的选手,在选择代表某一行政区域参赛时,以本人房产所在地、现生活居住地、工作地其中之一项为条件,且仅代表这三个区其中一个区参赛。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选手,外地学生仅能代表学籍所在地参赛;本市学生可以选择学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任一单位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3.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的参赛选手,仅能代表驻地单位所在地参赛。
4.持在京居住证、工作居住证的参赛选手,可以代表颁发证件公安机关所在地参赛,也可以代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四、参加办法
(一)各区和开发区、燕山要广泛开展以“我要上市运”为主题的气排球选拔赛,在此基础上选拔、组建参赛队伍。
(二)以各区和开发区、燕山为单位组队参加市运会群众组气排球项目比赛。
(三)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竞赛大项的比赛或分项的比赛,不得兼报其他项目或跨组别参赛。
(五)每队可报名运动员10人,其中教练员1人,领队1人(符合年龄规定的领队、教练员可兼运动员),每队人数不得超过10人。
(六)同1名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等赛事相关人员,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七)各组别领队和教练员年龄不得超过70岁(即195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17-2020版)。
(二)各组别依据报名队数,超过8支(含)报名队数的,进行分组单循环和交叉赛阶段完成。不足8支队伍的,采用单循环比赛。
(三)记分方法:
1.比赛第一阶段根据报名队数,采用单循环及分组单循环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制。
2.单循环及小组单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排名靠前。若遇到两个队或两个以上的队伍积分相等时,则计算C值(总胜局/总负局),C值高者名次列前。若C值仍相等,计算Z值(总得分/总失分),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两队仍相等,则采用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3.所有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六、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均录取前8名;参赛队数量不足6支的组别,将取消设项;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录取。
(二)获得各组别比赛前三名的运动队,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
(三)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七、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待定
(二)报名资料:由北京市排球运动协会发布比赛通知,各参赛队须将以下资料打包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bjpqxh@163.com)。由组委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邮件或信息回复为准。
1.全体报名人员身份证明(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军官证、学籍卡、居住证等)
2.全体报名人员个人竞赛报名表
3.全体报名人员健康码及行程卡截图
4.比赛报名确认表(必须在报名表标注队长C)
(三)公示: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将在北京市体育总会官网对参赛队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待定)。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人须提供相应文字意见书和证明材料,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资格问题。举报材料在公示期内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bjpqxh@163.com。报名联系人:邢燊燊、常亚晨,联系方式:010-67215550转8134,手机:13552484384。
八、仲裁委员会、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比赛期间所需裁判员由北京市排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并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备案。
九、赛事经费
(一)决赛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决赛期间的场地、安保、公众责任保险等相关费用由第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群工部商属地共同解决。
十、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群众组)》规定执行。
十一、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指引》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二、比赛器材
比赛用球:仲亚牌1001型气排球。
十三、比赛服装
(一)队员服装要统一,上衣前后须有号码,序号为1-10号。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
(二)队长上衣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标志。
(三)不允许佩戴易造成伤害的饰物。
十四、各代表团须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五、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北京市排球运动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常亚晨
联系电话:13552484384
附件:1.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群众组气排球比赛自愿参赛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