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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体操比赛的补充通知
2022-08-08 16: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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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市运组字〔2022〕24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国际体操联合会技术规程》(2020版)的有关规定,组委会对青少年竞技组体操项目比赛有关竞赛事宜进行细化,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采用中国体操协会审定的中国少年儿童体操比赛男子、女子规定动作评分标准(2020修订版)。
二、各组第一轮产生比赛的团体和全能名次及各单项前8名决赛资格(按得分成绩统一录取各单项决赛资格,蹦床成绩计入团体和个人全能成绩,不计入单项名次)。
三、团体比赛:男、女各组别均按单项成绩较优的前3名成绩相加,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则比较全能比赛名次,优者列前。
四、全能比赛:男、女各组均按单项比赛得分相加为全能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在全能决赛中出现平分,按照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一)将各单项的最终得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5个、4个、3个、2个、1个单项最高分相加;女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3个、2个、1个单项最高分相加);
(二)如仍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E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三)如仍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D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五、单项比赛:各单项按成绩排列名次。在决赛中出现平分,按照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一)E分高者名次列前;
(二)D分高者名次列前;
(三)如仍平分,则全能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联系人:徐岩;联系电话:63018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