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22-23日,8月6-7日
地点:石景山区首钢篮球中心篮球馆、弘赫国际体育运动中心
二、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8岁);
乙组(男、女):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岁)。
三、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二)已成功报名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三人篮球锦标赛,且符合《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的运动员。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三)以2026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6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四)经二级(含)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五)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随队人员1人,运动员最少3人,最多6人,以上人员只能代表同一单位参加比赛。
(六)赛前领队会确定4人参赛名单,参赛名单一经确认,比赛开始后不得更换参赛队员。
(七)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注册时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赛。
(八)报名参加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篮球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兼项。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三人篮球规则》及有关纪律规定;
(二)报名队数在4至8队(含4队和8队)时,采取单循环决出名次;报名队数在8队以上,根据报名队数进行分组单循环,各小组取前两(四)名进行交叉赛决1-8名;报名队数为3队时,采用双循环赛制;报名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已报名而上场比赛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
(三)按照三人篮球规则规定排名;
(四)比赛用球:三人比赛专用球;
(五)服装要求:按照篮球规则规定执行。
六、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指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教练员的教练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参赛声明。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另行通知。
(二)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队数为准。各项目组别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8队的,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名次。
(三)获得比赛前3名的队伍,为队伍颁发奖杯,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一)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有关规定,本次比赛甲组、乙组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外国运动员除外。
(二)等级称号授予方式与内容:比赛结束后30日内,市体育局公布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并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体育局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具体为: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三)等级称号公示、授予通知以及等级证书可通过下载体教联盟(CSEA)APP查询,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
九、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
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对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纠纷解决和裁判员
(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所有裁判员由北京市篮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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