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27日体能测试,7月28日—8月1日比赛
地点: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二、竞赛组别和年龄
甲组(男子、女子):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乙组(男子、女子):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12至15岁)。
三、运动员资格
(一)已成功报名并参加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手球锦标赛,并取得上场比赛技术统计或记录数据,且符合《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的运动员。
(二)获得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手球锦标赛各组别前八名的运动队,并符合《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参赛资格规定,且各队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少于10人。不符合规定的运动队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后续录取名次运动队可递补获得参赛资格。
(三)因时间冲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或市体育局指派的有关比赛、集训等活动,而无法参加青少年锦标赛的运动员,须提供相关证明,经市体育局确认后,可直接获得市运会参赛资格。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三)运动员只能代表2026年度注册单位参赛。
(四)所有参赛人员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
(五)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队医或队务1人,运动员限报20人(最少10人)。
(六)同一名领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报名。
(七)报名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注册时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甲组体能测试和比赛。
(八)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项目比赛,不能兼报其他项目。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各组报名不足3队时,则不进行比赛。已报名而参赛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实际到场参赛3队时,可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
(三)甲组参赛运动员自愿参加赛前组织的体能达标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十级跳远、最快球速、5-10-5折返跑和平衡协调性综合测试,测试达标为16分,且得分低于4分项不多于两项。未参加或体能测试未达标的运动员(不安排补测),允许参加本次比赛,但不能授予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四)赛前领队或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如参赛队运动员不足上场人数(最少7人),该场比赛按照0:20判负。任何原因弃权比赛均按照0:20判负,如弃权时净负分多于20分,按实际比分计算。
(五)各参赛队每场比赛开赛前60分钟将上场运动员名单提交到记录台,未列入上场名单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场比赛,不在秩序册名单内的比赛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队员席和比赛场地。
(六)赛制分组和编排方法
1.报名参赛3队时,采用双循环办法进行比赛;
2.报名参赛4至8队(含4队和8队)时,采用单循环办法进行比赛;
3.按照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手球锦标赛最终名次为序号进行竞赛编排。
(七)采用中国手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手球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1.本次比赛不采用快攻和快板计1.5分的规定;
2.常规时间:甲组上、下半场比赛时间各30分钟,乙组上、下半场比赛时间各25分钟,中场休息均为10分钟;
3.常规时间比赛结束出现平局,则在休息5分钟后进行决胜期的比赛,决胜期由两个5分钟组成,中间休息1分钟(双方交换场地),如果第一个决胜期后仍为平局,休息5分钟后再进行第二个决胜期的比赛,第二个决胜期仍为两个5分钟,中间休息1分钟,如果第二个决胜期后仍为平局,则通过掷七米球决出胜负;
4.各组别比赛用球均使用2号球。
(八)决定名次办法
1.每场比赛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计算名次:
(1)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果积分仍然相等,则积分相同队采用特别程序掷七米球决胜的方法排出名次,特别程序掷七米球决胜,具体办法和要求如下:
①掷七米球决胜将在循环赛结束当天适当时间进行;
②掷七米球决胜的球门场地由裁判员确定;
③同组积分相等的球队需预先抽签确定球队位置;
④掷七米球决胜的有关队,每轮派出3名队员参加掷球,守门员可随意调换,有关队的教练员须先确定本队3名参加掷球队员的号码,双方各3名队员全部按规定顺序掷发一次七米球后为一轮,得分多者即获胜,如一轮结束未能决出胜负,教练员须重新确定3名参加掷球队员的号码(可和上轮掷球队员号码重复)进行一对一的掷发决胜(一方得分而对方未得分则结束),如仍未分出胜负,则再确定3人重复进行一对一的掷发决胜,直至分出胜负;
⑤根据球队抽签所确定的位置,按照3—1(决出胜负)、2—3(决出胜负)、1—2(决出胜负)的顺序进行掷七米球,排在左边的球队先掷球、右边的球队先守门,依次相互轮换,相关两支球队间直至决出胜负为止,然后再根据抽签的位置规定与另外一支球队继续进行掷七米球决胜;
⑥相关队伍相互间全部对阵掷七米球决出胜负后为一个循环,如第一循环未能决出相应名次则进入第二循环,第二循环仍然依照第一循环方法进行,以此类推;
⑦一个循环后按各队得分多少决定排名,得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⑧参加该轮次掷七米球的两支球队应位于中线以后的非比赛半场两侧,下一轮次掷罚七米球的球队应位于非比赛半场的球门区处或替补席候场;
⑨参加掷七米球决胜的球队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
(九)比赛服装
1.各队运动员应至少准备两套深、浅及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各队守门员应准备三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服装颜色应与其他上场队员服装有明显差别),前后均须有明显比赛号码,号码必须为1-99号,胸前号码高度不少于10厘米,背后号码高度不少于20厘米,号码必须是印在或缝在服装上,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
2.运动员如需穿着内衬衣或护袖、护腿、紧身服以及各种护具等,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参赛运动员上场比赛服装上不得出现“国旗、国徽、中国、CHINA”等图案、图标和字样;
4.比赛时在替补席就座的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服装,并与对方场上队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十)申诉办法
对比赛提出申诉的参赛队,需在当场比赛赛后两小时内由领队向竞赛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材料,同时缴纳申诉费2000元人民币,如申诉被驳回,申诉费上交,如胜诉,申诉费退还,但比赛结果不得更改,处理意见将书面通知申诉方。
(十一)弃权处罚
参赛队一经弃权视为弃权后续所有比赛(不计成绩和名次),弃权队不得因弃权获得任何利益,并由竞赛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执行追加处罚。参赛队无故弃权的,取消该队领队、教练员及运动员下一年度北京市级青少年手球赛事参赛资格。
(十二)违反体育道德行为
1.对比赛中出现的严重或极端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如值班技术官员及临场裁判员未做判罚,竞赛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可于赛后给予追加处罚;
2.对于未进入比赛名单,在观众席的球队随队官员、运动员的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将对该队负责官员进行升级处罚。
六、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指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一份,报名时必须将队服号码填写在报名表上,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教练员的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4.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自愿参赛声明原件。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另行通知。
(二)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不予接收,不在报名参赛名单内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队数,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8队以下时,按实际名次录取。
(三)获得各组别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上场比赛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录取名次上场比赛运动员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一)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有关规定,本次比赛仅甲组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外国运动员除外。
(二)等级称号授予方式与内容:比赛结束后30日内,市体育局公布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并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体育局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具体为: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
(三)等级称号公示、授予通知以及等级证书可通过下载体教联盟(CSEA)APP查询,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
(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手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运动员体能测试达标和达到上场要求才能授予等级称号。
1.体能测试方法和达标标准详见《手曲棒垒球中心2026年手球项目青少年、大学生赛事运动员技术等级体能测试标准》;
2.达到上场要求是运动员累计上场时间达到比赛总时间的20%以上,总比赛时间为该队在整个赛事内进行的比赛场次数×60分钟,决胜期时间计算在内,7米球决胜时间不计算在内;
3.单循环比赛后应对所有参赛运动员上场统计数据在组委会进行公示,最终上场时间以组委会公布的赛事成绩册和官方公示的技术统计数据材料为准。
九、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比赛中运动员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所获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则》及相关规定对违规运动员及运动队进行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一、纠纷解决和裁判员
(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先提交赛事仲裁委员会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所有裁判员由市竞赛交流中心商北京市手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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