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20—23日
地点: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网球馆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7岁);
乙组(男、女):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13至14岁);
丙组(男、女):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12岁以下)。
(二)竞赛项目
1.甲组、乙组:单打、双打、混双、团体(单打、单打、双打);
2.丙组:单打、双打。
三、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二)报名且到场参加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甲组比赛,符合《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有关规定的运动员,有资格报名参加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网球比赛各项目的比赛。
(三)获得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乙组、丙组各单项前16名且符合《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中关于运动员资格规定的选手,有资格参加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网球比赛的单项比赛。
(四)已成功报名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乙组,且符合《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中关于运动员资格规定的选手,可报名参加乙组团体比赛。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三)以2026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6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四)经二级(含)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五)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各组别教练员1人,同1名领队、教练员等工作人员,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六)甲组每名运动员最多能报3个单项比赛,乙组、丙组每名运动员最多能报2个单项比赛且双打、混双不能兼项。
(七)团体比赛各组别可报4—6人,报名不足4人不得参加团体比赛,到场不足4人不可进行比赛。不得跨组别组队参加团体比赛。报名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在团体比赛中不可兼项。
(八)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注册时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
(二)赛制视报名情况,由领队会确定。
(三)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制,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制。
(四)第一阶段采用信任制,第二阶段增加主裁判。
(五)种子确立:参考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比赛成绩确立种子选手。
(六)在特殊情况下,为使比赛顺利完成,裁判长可根据报名人数、天气变化等因素改变赛制。
(七)每场比赛用2只球。
(八)各项目各组别报名、参赛不足3人(对、队)时不进行比赛。
(九)弃权规定
1.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赛,需书面告知组委会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弃权原因并明确弃权项目(个人赛及团体赛)。
2.因伤病弃权,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考试、研学等其他原因弃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并于赛前两日提出弃权申请。
3.符合弃权条件的运动员,之前取得的名次和成绩有效。未按弃权时间及相关要求书面告知组委会不参赛的运动员,视为无故弃权,取消本人本次比赛成绩及下一次市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参赛资格。
六、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指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教练员的教练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参赛声明。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另行通知。
(二)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人(队)数为准。各项目组
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对、队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一)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有关规定,本次比赛甲组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外国运动员除外。
(二)等级称号授予方式与内容:比赛结束后30日内,市体育局公布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并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体育局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具体为: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三)等级称号公示、授予通知以及等级证书可通过下载体教联盟(CSEA)APP查询,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
九、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
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对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纠纷解决和裁判员
(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所有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北京市网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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