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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摔跤比赛竞赛规程
2026-06-03 09:47:31  |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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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18—19日

  地点:顺义区城南体育中心体育馆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子、女子):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岁)

  乙组(男子、女子):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12至13岁)

  (二)竞赛项目

  男子竞赛项目:古典式、自由式

  甲组:41—45公斤级、48公斤级、51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1公斤级、80公斤级、92公斤级、110公斤级;

  乙组:34—38公斤级、41公斤级、44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2公斤级、68公斤级、75公斤级、85公斤级。

  女子竞赛项目:自由式

  甲组:36—40公斤级、43公斤级、46公斤级、49公斤级、53公斤级、57公斤级、61公斤级、65公斤级、69公斤级、73公斤级;

  乙组:29—33公斤级、36公斤级、39公斤级、42公斤级、46公斤级、50公斤级、54公斤级、58公斤级、62公斤级、66公斤级。

  三、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二)获得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摔跤锦标赛各级别前16名的运动员。

  四、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以2026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6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三)经二级(含)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3人,医生1人,运动员报名以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摔跤锦标赛晋级人数为准。

  (五)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注册时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摔跤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如所报级别不足3人时,可在领队会议上升降级别,但不允许跨级或替换运动员。如调整后仍不足3人,不进行比赛。

  (三)弃权规定

  1.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赛,需书面告知组委会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弃权原因并明确弃权组别及项目。

  2.因伤病弃权,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其他原因弃权,需提前两日提出弃权申请。

  3.未按弃权时间书面告知组委会不参赛的运动员,视为无故弃权取消本人本次比赛成绩及下一年度市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参赛资格。

  (四)领队会于赛前一周召开,会上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教练员或领队签字后生效。

  (五)服装要求将参照全国比赛有关服装管理规定执行。

  六、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指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教练员的教练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参赛声明。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另行通知。

  (二)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人(队)数,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8人(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

  (一)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有关规定,本次比赛男子、女子甲组各公斤级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

  (二)等级称号授予方式与内容:比赛结束后30日内,市体育局公布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并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体育局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具体为: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三)等级称号公示、授予通知以及等级证书可通过下载体教联盟(CSEA)APP查询,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

  九、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纠纷解决和裁判员

  (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所有裁判员由市摔跤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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