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1—2日
地点:乐动力通州体育场篮羽馆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6岁)
乙组: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11至13岁)
(二)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47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63公斤以上级、个人型;
女子甲组:40公斤级、45公斤级、50公斤级、55公斤级、55公斤以上级、个人型;
男子乙组:40公斤级、45公斤级、50公斤级、50公斤以上级、个人型;
女子乙组:39公斤级、44公斤级、49公斤级、49公斤以上级、个人型。
三、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二)获得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空手道锦标赛甲、乙组各单项前16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空手道比赛的单项比赛。
四、参加办法
(一)符合《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二)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三)以2026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6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四)经二级(含)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五)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每组教练员1—2人(同1名领队、教练,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医生1人。
(六)运动员称重、比赛时须持本人注册时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采用世界空手道联合会最新版本比赛规则;
(三)所报项目须与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空手道锦标赛保持一致,不得更改。如所报级别不足3人时,可在领队会上升降级别,但不允许跨级或替换运动员。如调整后仍不足3人,不进行比赛;
(四)比赛进行个人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五)“组手”比赛每回合2分钟,比赛结束如比分相同且无先取则由裁判直接判定,不再进行加时赛;
(六)“型”比赛只允许演练世界空手道联合会正式型列表中所规定的型;在每一轮比赛中,运动员都必须演练不同的型,演练过的型不得再重复;
(七)男子组手项目各级别参赛运动员称重可浮动±0.2公斤,女子组手项目各级别参赛运动员称重可浮动±0.5公斤,体重不合格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八)弃权规定
1.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赛,需书面告知组委会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弃权原因并明确弃权项目。
2.因伤病弃权,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考试、研学等其他原因弃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并于赛前两日提出弃权申请。
3.符合弃权条件的运动员,之前取得的名次和成绩有效。未按弃权时间及相关要求书面告知组委会不参赛的运动员,视为无故弃权,取消本人本项比赛成绩,后续名次不予递补。
六、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指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教练员的教练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参赛声明。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另行通知。
(二)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检录人(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或队(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获得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其他规定
(一)组委会负责提供合规的比赛道垫和电子计时记分设备等;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备世界空手道联合会或中国空手道协会认证品牌的比赛服、拳套、护腿、护脚、躯干护具、女子护胸、男子护裆、护齿、红/蓝腰带等,以上保护性装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将禁止上场比赛,组委会现场不提供任何护具类装备;
(三)参赛运动员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 CHINA)字样的比赛服上场比赛,比赛服上其他标识须经裁判长审查后方可使用;
(四)奖牌赛时,所有教练员都必须穿着正装。如教练员未按要求着装,将不得在比赛中担任临场指挥教练员。
九、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纠纷解决和裁判员
(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所有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北京市空手道协会统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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