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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公路自行车比赛竞赛规程
2026-06-03 09:57:38  |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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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8月18日—20日

  地点:北京世园公园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6岁);

  乙组(男、女):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13至14岁)。

  (二)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500米个人计时赛 女子甲组:500米个人计时赛

  1公里个人计时赛 1公里个人计时赛

  3公里个人计时赛 3公里个人计时赛

  20公里个人计时赛 10公里个人计时赛

  1公里个人障碍计时赛 1公里个人障碍计时赛

  50公里个人赛(大组出发) 40公里个人赛(大组出发)

  男子乙组:500米个人计时赛 女子乙组:500米个人计时赛

  1公里个人计时赛 1公里个人计时赛

  3公里个人计时赛 3公里个人计时赛

  5公里个人计时赛 5公里个人计时赛

  1公里个人障碍计时赛 1公里个人障碍计时赛

  40公里个人赛(大组出发) 30公里个人赛(大组出发)

  三、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二)获得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公路自行车锦标赛乙组、丙组个人计时赛各单项前15名运动员,有资格报名参加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公路自行车比赛,且所有报名运动员不得更换所获资格的项目。

  (三)已成功报名且参加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公路自行车锦标赛的运动员,有资格报名参加有资格参加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公路自行车比赛个人赛(大组出发)项目。

  (四)每个参赛单位可在各项目上获得1个外卡名额,外卡报名运动员须为锦标赛相应项目上场比赛的运动员。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三)以2026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6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四)经二级(含)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五)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各组别1人,医生1人,运动员按照资格要求进行报名。

  (六)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注册时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三)运动员参赛装备由各单位自备,并符合竞赛规则规定。

  (四)运动员必须着各队统一骑行服参赛。

  (五)个人计时赛项目出发顺序根据锦标赛成绩倒序出发。

  (六)个人赛(大组出发)中,在完成半程时骑行速度低于技术会规定的最低平均时速限制,将被视为消极比赛,裁判组有权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七)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比赛时,裁判长有权对各组别大组出发的比赛距离做出相应调整。

  (八)由于场地原因,本次比赛不允许队车上赛道,在起终点附近设置固定修车点位,具体位置在技术会议上确定。

  (九)弃权规定

  1.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赛,需书面告知组委 会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弃权原因并明确弃权项目。

  2.因伤病弃权,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考试、研学等其他原因弃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并于赛前两日提出弃权申请。

  3.符合弃权条件的运动员,之前取得的名次和成绩有效。未按弃权时间及相关要求书面告知组委会不参赛的运动员,视为无故弃权,取消本人本项比赛成绩,后续名次不予递补。

  六、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指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教练员的教练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参赛声明。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另行通知。

  (二)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人(队)数为准。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队)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一)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有关规定,本次比赛男子甲组20公里个人计时赛、女子甲组10公里个人计时赛、男子甲组50公里个人赛(大组出发)、女子甲组40公里个人赛(大组出发)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二)等级称号授予方式与内容:比赛结束后30日内,市体育局公布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并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体育局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具体为: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三)等级称号公示、授予通知以及等级证书可通过下载体教联盟(CSEA)APP查询,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

  九、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纠纷解决和裁判员

  (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所有裁判员由市竞赛交流中心商北京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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