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6—8日
地点:通州大运河高尔夫球俱乐部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8岁);
乙组(男、女):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13至15岁);
丙组(男、女):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10至12岁)。
(二)竞赛项目
个人比杆赛、团体比杆赛。
三、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二)参加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的运动员(以成绩册参赛纪录为准)有资格参加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高尔夫球比赛(青少年组)。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三)以2026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6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四)经二级(含)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五)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队医1人。各组别限报男、女运动员各4人,每位选手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六)各单位各组别选定男、女运动员各3—4人参加团体比杆赛,不足3人不能参加团体比杆赛。
(七)同一名领队、教练员及队医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八)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运动员注册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的最新高尔夫球竞赛规则。
(二)男子、女子团体赛为两轮(36洞)比杆赛,各组别各队每轮成绩为本队该轮最好的三个成绩相加,两轮团体总成绩相加,杆数低的球队名次列前。在计算各队每轮比赛的团体成绩时,如果在决定使用运动员成绩用于计算团体成绩时出现并列,则优先比较这些球员本轮比赛后九(10-18号洞)总成绩,杆数少者的成绩用于计算该队的团体成绩;如仍相同,则从第18号洞逐洞倒序进行比较,杆数少者的成绩用于计算该队的团体成绩;如再相同,则抽签决定运动员用于计算该队的团体成绩。
如各组别各队团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优先比较第二轮团体总成绩,杆数少的球队名次靠前;如仍相同,则比较第二轮各队第一名球员成绩,杆数少的球队名次靠前;如仍相同,则比较第二轮各队第一名球员后九洞(10-18号洞)总成绩,杆数少的球队名次靠前;如仍相同,则从18号洞开始逐洞倒序比较第二轮各队第一名球员的成绩,直至决出名次,杆数少的球队名次靠前;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比赛名次。如果参与比较并列的各队中的第一名球员成绩出现并列,则由各队领队决定使用哪位球员的成绩与其他球队进行比较,一旦决定后即不再更改。
如果运动员在第一轮比赛中因违反规则被取消资格,该运动员没有资格参加第二轮的比赛。
(三)男子、女子个人比赛为两轮(36洞)个人比杆赛,两轮比赛成绩相加,总杆低者名次列前。乙组和丙组第一轮达到或大于100杆的球员本次赛事直接淘汰,不能参与第二轮的比赛。如各组别的个人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优先比较第二轮总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比较第二轮后九(10-18号洞)总成绩;若仍相同,则从第18洞倒序逐洞比较各洞成绩,杆数少者名次靠前。若仍相同,则抽签决定比赛名次。如果在任何一轮比赛中,有运动员由于违反高尔夫球规则而被取消比赛资格,则该运动员将失去个人比杆赛及团体比杆赛资格。
(四)各年龄组发球台
男子甲组:黑色发球台
女子甲组:白色发球台
男子乙组:蓝色发球台
女子乙组:紫色发球台
男子丙组:红色发球台
女子丙组:粉色发球台
(五)参赛选手不得使用球童,可选择自行背包或使用手推车,各组由赛事组委会选配1-2名计分员。
(六)为了参赛选手的安全及比赛顺利进行,组委会有权对限定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七)赛事组委会有权在必要时更改开球时间。
(八)各代表队领队及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
(九)各组别竞赛小项,如报名少于2单位3人(队),不安排比赛;已报名而上场比赛不足3人(队)时,不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
(十)弃权规定
1.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赛,需书面告知组委会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弃权原因并明确弃权项目(个人比杆赛及团体比杆赛);
2.因伤病弃权,需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考试、研学等其他原因弃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并于赛前两日前提出弃权申请;
3.未按弃权时间及相关要求书面告知组委会不参赛的运动员,视为无故弃权,取消运动员本人本次比赛成绩及下一年度市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参赛资格。
六、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指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教练员的教练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参赛声明。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另行通知。
(二)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各项目组别有8名以上(含8名)运动员(队)参赛的,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名(队),按实际参赛人(队)递减一名录取名次。
(三)获得各组别前三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的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一)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有关规定,本次比赛男子甲组、女子甲组单项各小项须至少有 17人、团体各小项须至少有9队上场比赛,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外国运动员除外。
(二)等级称号授予方式与内容:比赛结束后30日内,市体育局公布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并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体育局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具体为: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三)等级称号公示、授予通知以及等级证书可通过下载体教联盟(CSEA)APP查询,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
(四)团体未上场比赛运动员不得授予等级称号。“达到上场要求”是指团体项目运动员比赛成绩被计入团体成绩,不存在被取消比赛资格、未完成本应参赛轮次等情形。
九、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纠纷解决和裁判员
(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所有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北京高尔夫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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