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29—30日
地点:朝阳体育中心体育场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男子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18岁以下);
女子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18岁以下)。
(二)竞赛项目
英式七人制橄榄球
三、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规定。
(二)参加2026年北京市青少年七人制橄榄球锦标赛的运动员(以检录签到为准)有资格参加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七人制橄榄球比赛(青少年组)。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三)以2026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6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四)经二级(含)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五)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每队可报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7—15人(少于7人不得参赛)。
(六)同一名领队、教练员及队医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七)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注册时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世界橄榄球联合会最新橄榄球比赛规则。
(二)抽签与编排办法视报名情况在赛前领队会或技术会议上确定。
(三)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每场比赛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同一小组两队或两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则按两个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获胜的队名次列前。若仍不能决定名次,则按有关队的得失分之差值(得失分之差值=总得分-总失分)决定名次,得失分之差值正数大的队名次列前。若仍不能决定名次,则按有关队的达阵数之差值(达阵数之差值=达阵得分的次数之和减去因对方达阵而失分的次数之和)决定名次,达阵数之差值正数值大的队名次列前。若仍不能决定名次,则在分组赛中总得分高的队名次列前。若总得分仍相等,则在分组赛中达阵总得分高的队名次列前。若达阵总得分仍相等,则采用抛掷硬币的方法决定,在比赛监督小组和相关队代表参加的情况下由裁判长主持抛币。
(四)比赛时间:每场比赛上、下半场各七分钟,中场休息两分钟。在淘汰赛中,若两队战成平局,则休息一分钟,进行加时赛直到决出优胜队。裁判员组织双方队长重新抛币。加时赛每节比赛为5分钟,每节比赛后,若仍为平局,则双方即刻交换场地,没有间歇。加时赛采用突然死亡法(最先得分的队即为获胜队并且在那一时刻比赛结束)。
(五)赛前技术会上确认正式参加比赛的12名运动员和1名伤替运动员。每场比赛开始前三十分钟应提交12人的出场名单,未提名的运动员不得出场比赛。运动员的姓名及比赛服装号码,一经确认不可更改。比赛过程中,如有队员受伤须经组委会医务监督认定,伤替运动员可以替换上场。领队或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
(六)各队应严守比赛时间,凡裁判鸣笛超过十分钟未出场比赛者以弃权论处,不得再继续参加本届比赛。
(七)各队参赛人员在比赛时间中如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除当场予以停赛处分,比赛监督小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加处罚。
(八)对比赛争议情况的判定:规则有明文规定的,以临场裁判员判罚为准;规则无明文规定的,以比赛监督小组进行最终判定。
(九)各队对比赛事项有异议,须于本场比赛结束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赛监督小组提交申诉(须由领队签名)。
(十)运动员、教练员比赛服装要求
1.比赛时各代表队须穿着整齐统一的比赛服,服装应印有所代表区字样,不得出现有学校、俱乐部的文字图案,比赛号码按照1至13号顺序印制,每个运动队需准备2套不同色系的服装;
2.上场队员必须佩戴头盔、护齿和护肩,否则,不得上场比赛。运动员必须穿着橡胶一体成型钉鞋,经裁判员审定为具有影响安全的钉鞋不得穿着比赛。运动员不可佩戴首饰和金属饰物上场比赛;
3.教练员穿运动裤、T恤指导比赛,不得穿短裤、牛仔裤、背心、拖鞋等进入场地指导比赛。
(十一)赛前领队和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
(十二)各组别报名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已报名而参赛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实际到场参赛3队及以上时,可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
六、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指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教练员的教练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参赛声明。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另行通知。
(二)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各组别录取前八名,不足8队参赛的,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名次。
(三)获得各组别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运动队的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一)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有关规定,本次比赛男子组、女子组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外国运动员除外。
(二)等级称号授予方式与内容:比赛结束后30日内,市体育局公布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并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体育局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具体为: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三)等级称号公示、授予通知以及等级证书可通过下载体教联盟(CSEA)APP查询,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
(四)按照中国橄榄球协会《橄榄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运动员需通过体能测试和达到上场要求才能授予等级称号。通过体能测试是指运动员自愿参加赛事组织方组织的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25米Z跑、30米跑、传准及踢球,测试成绩达到40分即为通过(满分为60分)。运动员“达到上场要求”是指运动员须至少满2个半场比赛。“半场比赛”是指运动员在单场比赛中须达到连续不低于半场比赛时长的上场时间。运动员体测成绩及上场依据以组委会公布的赛事成绩册为准。
九、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纠纷解决和裁判员
(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所有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北京市橄榄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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