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9月5-6日
地点:大兴720极限运动馆
二、参加单位
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比赛项目
自由式小轮车(男子、女子)
四、组别设置
甲组: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15至17岁)
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7至14岁)
五、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须具有中国国籍(含港、澳、台);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赛。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代表团)参赛;运动员不得跨越组别参赛。
(三)须完成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并通过相关考试,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四)所有运动员必须按照规定完成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北京市集体户籍、非北京户籍(港、澳、台籍除外)注册适龄运动员,须代表北京在全国运动员注册系统完成注册。
(五)具备条件的北京市集体户籍、非北京户籍注册适龄运动员还须至少有1次参加全国或北京市自由式小轮车比赛经历。
(六)非京籍且没有北京学籍的运动员,须具有全国U系列比赛或全国中学生比赛等全国性赛事前三名成绩,身体条件突出,具有良好的培养潜力,并代表北京完成全国运动员注册。
(七)各区体育局负责对本单位报名参加市运会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凡注册手续不全、个人信息有误、无学籍证明资料的运动员或受停止比赛处分尚未期满的运动员,均不得报名参赛。
六、参加办法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以2026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6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三)经二级(含)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每个单位可报领队、医生(需有从医证明)、机械师各1名;男、女教练各1名;每组别男、女运动员各10名。
七、竞赛办法
(一)评分标准
采用《UCI国际自由式小轮车通用竞赛规则》,每位车手都是根据整体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
1.难度(包括技术动作难度、动作完成的位置以及动作的组合)
2.高度(完成技术动作的高度)
3.流畅度
4.创意(动作和线路)和技术全面性
5.风格
6.创新突破
7.动作种类(指全面掌握诸如腾空,转体,碾磨等各种类型的动作)
8.风险因素
9.落点
10.场地使用
11.完成度
(二)比赛办法
1.运动员装备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按规则要求在场地适应、官方训练、比赛时应穿着传统上与BMX自由式相关的服装,这种服装在设计或制造过程中不得对运动员的安全构成威胁。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在场地适应、官方训练、比赛时必须佩戴经过专业认证的自行车比赛头盔。
(三)比赛车辆、比赛备用车辆的尺寸和零配件规格必须符合BMX自由式规则规定,精英组参赛车辆必须使用轮圈直径为20英寸的BMX自由式小轮车。如参赛运动员有备用车辆,需一并前往检录处检录确认并按检录裁判长要求停放至指定位置,如无备用车辆,比赛中车辆损坏将不被允许使用其他车辆。
(四)竞赛器材:服装、护具、车辆自备。
2.官方训练
运动员必须使用符合规则要求的赛车,穿戴头盔及护具,穿着正式比赛服装。官方训练是正式比赛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参加官方训练的运动员,裁判组有权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3.检录
准备活动前15分钟开始检录,运动员要按时到检录处接受裁判员对车辆、备用车辆、护具、服装的检查并出示身份证件,不出示身份证件禁止入场。准备活动开始5分钟后将停止检录,未检录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
4.出发
(1)宣告员通知参赛运动员可以出发后,应立即向裁判举手示意并按照宣告员口令出发,此刻开始,运动员最多有60秒的出发准备时间,倒计时结束时无论运动员是否做好出发准备,比赛计时都将开始。
(2)运动员做好出发准备并向裁判示意,当运动员开始移动时,开始45秒计时,结束前10秒发出音响信号。
(3)当计时结束,运动员完成任一完整动作都将计分。判断动作结束的标准是两个车轮都与水平面接触。
(4)运动员可以在比赛场地内任何位置出发。
(5)比赛中运动员不可骑出比赛场地外。
5.车辆故障
在比赛过程中,如果运动员的自行车发生任何故障,运动员必须在他的比赛时间内解决此问题,或者更换已检录的备用自行车继续比赛。如果在他继续比赛前比赛时间已结束,那么他的比赛将被宣布结束。
6.竞赛编排
(1)根据参赛运动员人数,决定比赛赛次。
本组别参赛人数 | 比赛阶段 | 晋级规则 |
5—8人 | 资格赛、决赛 | 资格赛前4名晋级 |
9—15人 | 资格赛、决赛 | 资格赛前8名晋级 |
16—31人 | 资格赛、决赛 | 资格赛前12名晋级 |
31人以上 | 资格赛、半决赛、 决赛 | 资格赛前24名晋级半决赛, 半决赛前12名晋级决赛 |
(2)出发顺序,在运动员报名顺序基础上随机赋值排序出发。
(3)组别报名人数少于5人,取消该组别全流程比赛。
7.排名
(一)资格赛:每名运动员比赛两轮,以运动员两轮比赛得分的平均成绩进行排名,按规定人数录取进入下一赛次。
(二)决赛:每名运动员比赛两轮,取个人最好一轮成绩进行最终排名。
(三)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全部名次。
八、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指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教练员的教练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参赛声明。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另行通知。
(二)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人(对/队)数为准。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对/队)的,递减一名录取。
(三)比赛录取各组别前八名。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证书,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十、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
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对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按照《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纠纷解决和裁判员
(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所有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北京市极限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打印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