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9月12—13日
地点:金海湖
二、参加单位
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竞赛项目及分组
1.ILCA4级帆船场地赛。竞赛分组为:
男、女子组: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OP级帆船场地赛。竞赛分组为:
男、女子组:2012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须具有中国国籍(含港、澳、台);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赛。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代表团)参赛;运动员不得跨越组别参赛。
(三)须完成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并通过相关考试,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四)所有运动员必须按照规定完成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北京市集体户籍、非北京户籍(港、澳、台籍除外)注册适龄运动员,须代表北京在全国运动员注册系统完成注册。
(五)具备条件的北京市集体户籍、非北京户籍注册适龄运动员还须至少有1次参加全国或北京市帆船比赛经历。
(六)非京籍且没有北京学籍的运动员,须具有近三年内(24-26年)本届市运会设项全国锦标赛/冠军赛或中国中学生锦标赛最高组别前三名的成绩。身体条件突出,具有良好的培养潜力,并代表北京完成全国运动员注册。
(七)各区体育局负责对本单位报名参加市运会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凡注册手续不全、个人信息有误、无学籍证明资料的运动员或受停止比赛处分尚未期满的运动员,均不得报名参赛。
五、竞赛日程
第1天:选手报到,领取器材,技术会,练习赛。
第2-4天:开幕式、竞赛日。
第5天:竞赛日、闭幕与颁奖、离会。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世界帆联WS-RRS 2025-2028国际帆船竞赛规则。
(二)采用RRS附录A低分记分法。
(三)竞赛办法最终以《航行细则》为准。
七、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指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教练员的教练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参赛声明。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另行通知。
(二)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八、参赛器材
(一)竞赛船只由组委会统一提供租赁并抽签,包括船体和帆全套设备,不可自带帆具,帆贴自备。(详见补充通知)
(二)OP级别参赛船只的帆号由CHN+数字组成,数字为4位,前两位为代表区县代码,由组委会统一分配,后两位自定。
(三)ILCA4级别帆号按级别规则执行。
(四)参赛队应遵守符合国际帆联章程第20条,广告规则的有关规定。组委会可能要求在参赛器材上张贴赛事相关的广告标识。
(五)参赛运动员需自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救生衣。
九、航行细则
《航行细则》将于赛前公告并发送到各参赛队。
十、参赛保险
参赛单位须为每名参赛人员购买有效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少于50万元/人,报到时向组委会提供保险凭证。
十一、免责声明
参赛队须自行承担参赛的风险和责任,组委会不对赛前、赛中和赛后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器材损坏和丢失负责。参赛队须于报到时由领队人员亲自签署本赛事的《免责声明》。
十二、裁判员
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市帆船帆板协会统一选派。
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
比赛录取各组别前八名。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证书,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可获得本赛事的参赛纪念品。
十四、兴奋剂检测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将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则及本市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结合市运会的实际情况进行。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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