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7月4日-5日
地点:天通苑体育馆
二、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健身气功·易筋经
(二)健身气功·五禽戏
(三)健身气功·八段锦
(四)健身气功·导引养生功十二法
三、参赛单位
16个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
四、运动员资格
(一)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和北京市第十二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联合办赛项目,运动员资格以《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为准。
2.运动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地区);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赛。
3.运动员可在北京市辖区内选择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区或工会、机关单位参赛。鼓励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现役军官、警官及士兵参赛。运动员仅可代表《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1日)之前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参赛。户籍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依据;学籍以学籍证明为依据;长期居住地以居住证或本人房产证为依据;工作所在地以工作证、会员关系或劳动合同为依据。以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为单位报名的,提交本单位工作证、在职证明或退休证明。
4.运动员年龄须在18岁至70岁之间(195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5.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二)资格审查和处罚
1.赛事组委会依据《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对运动员资格的举报和申诉。
2.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运动员所在代表队的参赛资格。如在比赛中发现违反赛风赛纪等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得成绩、名次的,取消运动员所在代表队的比赛成绩、名次,并按照赛风赛纪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但对竞赛编排和其他运动队成绩、名次不再进行调整和更改。
3.凡涉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兴奋剂等行为,一经查实,不仅依据赛风赛纪相关规定对涉事运动员、教练员严肃处理,还要对相关单位和干部依纪依规坚决问责,如违反党纪国法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五、参赛办法
(一)以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及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参赛单位可报总领队1名,其中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总领队须由本区(经开区、燕山地区)健身气功工作负责人担任。
(二)每个参赛单位限报4支代表队。其中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推荐的队伍原则上需由北京市2025年年检合格或2026年依法设立的健身气功站点选派(允许多个站点联合组队参赛),队伍名称规范为XX区XXX站点代表队(多个站点联合组队的规范为XX区XXXX联队);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推荐的队伍名称规范为XXX(单位名称)代表队。确有困难,无法由健身气功站点组队的参赛单位,需由所在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或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出具书面说明材料。
(三)每支代表队可报领队兼教练(可兼任运动员)1人、正式运动员6人、替补运动员1人。比赛时需6名运动员同时上场,其中男性运动员不少于1名,且平均年龄不得低于45岁。
(四)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含替补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参赛,运动员不得跨队参赛。
(五)比赛设置集体赛。每支代表队限报2个集体项目。每个项目,每单位最多报2支队伍。
(六)各区、各单位系统要广泛开展以“我要上市运”为主题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组建参赛队伍。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功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的健身气功普及功法。
(二)比赛评判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21年发行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比赛音乐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健身气功比赛展演音乐》中的缩短版无口令音乐,由组委会提供。
(四)参赛队伍上场队形为“一”字形。
(五)上场运动员服装式样和运动鞋须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并统一着装。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录取前8名进行奖励。当参赛队伍数量不足奖励名额时,将依据实际参赛队伍数量减二进行录取;若一个组别的参赛队伍数量不足6支则取消该组比赛。为获得前三名的参赛队伍运动员授予奖牌和证书,其他名次仅颁发奖励证书。
(二)根据《健身气功运动水平等级(段位)评定办法(试行)》,可为符合条件的参赛人员按二类比赛办理相应赛事积分。各组别按照实际参赛队伍的20%、30%、50%颁发用于办理赛事积分的一、二、三等奖成绩证书。各等次奖项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录取。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所有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统一选派,并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备案。
九、经费
比赛期间食宿费、交通费、服装费、保险费自理。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均由相关保险处理,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报名
(一)通过“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组别码请联系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及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业务主管部门获取)。微信内搜索“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从“首页”的“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专题”进入,在社会组选择“健身气功”进入报名页面。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1日10:00至5月31日17:00
(三)报名材料
1.运动员以户籍地报名,提交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或户口本扫描件;以学籍报名,提交学籍证明扫描件;以长期居住地报名,提交居住证或本人房产证扫描件;以工作所在地报名,提交工作证、会员关系或劳动合同。以上材料以《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发布之日(2025年12月11日)前为准。
2.本人一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比赛日前半年以内)扫描件。
4.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单扫描件。
5.自愿参赛责任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均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报名系统内。
十一、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兴奋剂检查和处罚将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则及本市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结合市运会的实际情况进行。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二、代表团团旗
各单位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号旗(2.4米*1.6米),团旗除标明参加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其他标识。
十三、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龚荣倩、武莹
联系电话:13910282816、18201440688
十四、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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