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北京世纪毅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支持单位: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四、协办单位:旭日星辰羽毛球培训基地
五、比赛日期:2022年11月20日
六、比赛地点:旭日星辰羽毛球培训基地
七、参赛单位:
各级武术传统项目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
八、竞赛分组
(一)高中男、女组(高中一、二、三年级)
(二)初中男、女组(初中一、二、三年级)
(三)小学男、女组(小学一至六年级)
(四)学校组设:
1.团体总分:高中、初中、小学组。
2.个人比赛:同竞赛分组。
九、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高、初中男、女组
(1)自选套路:
1)长拳 2)南拳 3)自选短器械(刀术、剑术) 4)自选长器械(枪术、棍术) 5)南拳类器械
(2)传统套路:
6)传统一类 7)传统二类 8)传统三类 9)传统四类 10)传统长器械 11)短器械(单器械、双器械) 12)软器械
(3)太极套路:
13)24式太极拳 14)42式太极拳 15)32式太极剑 16)42式太极剑
(4)初级套路:
17)初级三路 18)初级刀术 19)初级剑术 20)初级棍术 21)初级枪术
(5)对练:
22)徒手或器械对练
2.小学男、女组
(1)自选套路:
1)长拳 2)南拳 3)自选短器械(刀术、剑术) 4)自选长器械(枪术、棍术)
(2)传统套路:
5)传统一类 6)传统二类 7)传统三类 8)传统四类 9)传统长器械 10)短器械(单器械、双器械) 12)软器械
(3)太极套路:
13)24式太极拳 14)32式太极剑
(4)初级套路:
15)初级三路 16)初级刀术 17)初级剑术 18)初级棍术 19)初级枪
(5)对练:
20)徒手或器械对练
(二)各项比赛套路时间:
1.高中、初中、小学组拳、械(太极拳、械除外)时间均为1~2分钟,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每5秒扣0.1分,依此类推。
2.太极拳4~6分钟、太极剑3~4分钟,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每10秒扣0.1分,依此类推。
3.各初级套路时间不限。
十、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具有北京市正式学籍的各级武术传统项目学校在校生。参加比赛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加,并带有学校出示的学校正式学籍证明。运动员要求身体健康,并在比赛期间本人有保险。报名时查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卡原件和本人保险单复印件。
2.高中组学生不得参加初中组比赛,初中组学生不得参加小学组比赛。
3.个人项目:每人限报3项,每队每个项目限报3人。对练不算个人项目,每校限报3对。
4.小学组每校限报20人,每组报名人数不少于3名,少于3人不予报名。男女自行调剂。
5.初中组、高中组不限总人数。
(二)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比赛办法及报名办法:
(一)运动员证和带照片的学籍卡参赛。
(二)个人比赛必须身着武术比赛服。比赛顺序由总裁判长监督编排组,在编排时随机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竞赛规则: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2年传统武术竞赛规则》。
(四)线上报名:各参赛单位自收到竞赛规程之日起,可下载电子报名表完成填写后电子版发送至656597166@qq.com;文件名称为报名单位学校名称(例xxx学校xx组报名表)请各单位以excel格式提交。
(五)线下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领队、教练员和队医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
4.参赛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请各单位于11月11日前将报名资料以邮寄或现场提交资料。
(六)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学籍卡原件。
(七)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李西莎,联系电话:13810868208
电子邮箱:656597166@qq.com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
1.单项:各单项实际参赛人数超过8人时,按成绩分别录取前8名,实际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8人)时减1录取。如一人参赛只按表演计算。
2.比赛成绩相同时,按规则计算小分。
(二)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1.凡在初级套路比赛中获前8名者按9、7、6、5、4、3、2、1的分值计算团体总分。
2.凡在自选、传统和对练项目比赛中获前8名者按11、9、8、7、6、5、4、3的分值计算团体总分。
3.按各单位团体总分的积分,分别录取高中、初中、小学团体总分前六名
十三、领队会:
11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135号北京市枫烨园酒店二层会议室
十四、运动员资格审查及投诉:
(一)参赛队员必须在本校就读,并有正式学籍,经本校审查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及医务章。
(二)如发现冒名顶替、以大打小、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组委会将取消该运动员的所有成绩,情节严重者取消全队成绩,追回奖品。
(三)如对比赛结果有疑义,须以书面形式,在赛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投诉,并交纳投诉费500元。仲裁委员将按仲裁条例进行仲裁,并将仲裁结果通报投诉单位。
十五、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附件:1.运动员自愿参赛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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