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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境外非政府组织违反规定在中国境内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2023-09-26 14:53:50  |  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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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C4102600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境外非政府组织违反规定在中国境内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体育局

违法情形依据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九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体育赛事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境内开展临时体育赛事活动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处罚依据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情节恶劣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经营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体育赛事活动规定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A、行政处罚流程图B

监督电话

(010)12345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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