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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侵犯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2023-09-26 15:05:02  |  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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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C4103200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侵犯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体育局、各区体育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违法情形依据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情节恶劣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经营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其他侵犯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

处罚依据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情节恶劣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经营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其他侵犯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A、行政处罚流程图B

监督电话

(010)12345

党政机关

联系电话:010-55533301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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