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侵犯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2023-09-26 1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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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
职权编号 | C4103200 | 职权类别 | 行政处罚 |
职权名称 | 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侵犯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体育局、各区体育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 ||
违法情形依据 |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情节恶劣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经营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其他侵犯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 | ||
处罚依据 |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情节恶劣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经营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其他侵犯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 | ||
处罚种类 | 罚款 | ||
执法流程图 | |||
监督电话 | (010)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