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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责任
2021-11-19 15:36:17  |  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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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运行环节

责任事项

1

受理

依法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2

审查

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

决定

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4

其他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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