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北京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就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出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制定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强体育类社会组织监管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政协“发展体育社会组织,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专题协商意见建议及协商民主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4年工作安排,北京市体育局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国家及本市体育类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政策,编制了《北京市市级体育类社会组织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2.文件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及本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结合本市体育类社会组织工作实际,编制《办法》。
3.文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办法适用于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由市体育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的体育类社会组织,包括体育类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4.各部门的职责划分是什么?
答:市民政局负责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市体育局负责体育类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和行业管理工作,市体育组织行业党委领导和管理体育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5.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共七章四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体育类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党建管理、业务活动监管、内部治理监管、监管责任等。
日常监管规定了体育类社会组织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章程制定与修改、重大事项报告、登记审查、年度检查、社会组织评估、团体标准、专项监督抽查、法定代表人述职等。
党建管理规定了体育类社会组织党建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组织活动、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党员教育培训、体育类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等。
业务活动监管规定了体育类社会组织业务活动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体育赛事活动、反兴奋剂、裁判员、研讨会、论坛活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合作活动、收费行为等。
内部治理监管,规定了体育类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制度建设、内部纠纷解决机制、换届管理、负责人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等。
6.文件规定的监管工作特色亮点包括什么?
答:《办法》规定的监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3个特色亮点:
一是细化体育类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措施。通过对安全风险隐患监测评估,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职工作等监管工作内容予以规定,为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提供具体的保障政策。
二是反映体育类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特点。《办法》结合体育行政部门职责,立足体育行业特色,突出体育类社会组织监管工作重点,对体育赛事活动、反兴奋剂、裁判员管理等体育领域特有内容予以明确规定,将切实发挥引导体育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作用。
三是支持体育类社会组织服务首都发展。市体育局鼓励各体育类社会团体有效发挥作用,做好运动技能、赛事活动、体育教育培训等体育活动团体标准研制工作。支持体育类社会团体为强化本市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作用。
7.文件出台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办法》出台以后,市体育局将重点开展以下方面工作:
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业务管理职责,对所主管体育类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统战工作、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按章程开展活动等事项切实负起管理责任,每年组织专项监督抽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体育类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内部管理混乱的体育类社会组织进行整改,组织指导体育类社会组织清算工作。
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并配合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做好本领域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查和非法社会组织及非法活动的查处工作。
8.文件从什么时间起实施?
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