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当前,北京体育产业快速发展,消费需求加速释放,赛事体系不断丰富健全,原有裁量情形和阶次设定已不能完全满足体育领域行政处罚实践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有关部署,全面落实本市“十五五”时期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工作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需要和北京体育发展实际,市体育局牵头对原有裁量基准进行修订,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各级体育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监管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和群众健身权益。
二、文件的制定依据和目标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通过细化裁量阶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体育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做到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公平合理,更加有力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次修订对9项违法行为的裁量阶次和情形描述进行细化,具体违法行为包括:
1.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违反体育道德和体育赛事规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罚;
2.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违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逾期未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因突发事件不具备办赛条件时,未及时中止的行为进行处罚;
5.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未经许可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6.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未按要求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等保障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7.对向运动员提供或者变相提供兴奋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8.对违反《体育法》规定,未经批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9.对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行为进行处罚。
一是进一步细化裁量阶次。对罚款幅度5—50万元的法定事项,拆分为5—10万、10—20万、20—30万、30—40万、40—50万五个区间;对罚款幅度10—50万元的法定事项,拆分为10—15万、15—20万、20—30万、30—40万、40—50万五个区间。单阶次罚款跨度均控制在法定幅度的20%以内,有效压缩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
二是对新增阶次进行情形描述。新增“较轻、一般、明显、较重、严重”五个裁量阶次中“明显”“较重”两阶的违法情形描述。
三是配套调整裁量基准表。同步增加新阶次编码、违法情形表述、处罚公示期限及依申请缩短公示期限。
四、适用范围与执法主体
基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体育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执法主体为北京市体育局、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五、文件从什么时间起实施?旧文件如何衔接?
《北京市体育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及配套基准表自2026年6月23日起施行。《北京市体育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及配套基准表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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