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87号),设立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北京市第100中学、北京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为北京市体育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
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承担武术等运动项目市级运动队建设、管理、比赛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组织在校运动员完成初中义务教育和中专学历教育;负责本单位运动队反兴奋剂工作;承担训练所需后勤保障和相关服务;开展相关体育竞赛、技术培训、训练交流,提供相关领域体育公益服务;承担武术项目业务管理相关工作。
单位内设机构为二室一工会十一科三中心八队,即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训练科、青少科、文教科、人事科、财务科、卫生科、保卫科、伙食科、行政科、场馆科、公寓科、武术培训竞赛管理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培训中心、武术队、散打队、跆拳道队、羽毛球队、拳击队、空手道队、击剑队、高尔夫球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440人,实有人数38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6653.89万元,比上年增加1806.63万元,增长12.1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653.89万元,比上年增加1806.63万元,增长12.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06.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47.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8%。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319.94万元,比上年增加403.49万元,增长2.7%,其中:基本支出12284.6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19%;项目支出3035.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8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606.45万元,比上年增加1812.5万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落实人员正常晋职晋岗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较上年增加青少年集训和东京奥运会输送等,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10.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23.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5.1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90万元,下降43.2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5.1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90万元,下降43.28%。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预算额度,缩减培训规模。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2223.72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2.04万元,下降0.83%。其中:
“体育”(款)2022年度决算12223.72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2.04万元,下降0.83%。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预算额度。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81.5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05万元,增加8.6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81.5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05万元,增加8.65%。主要原因:追加发放退休老干部去世抚恤金丧葬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4.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支出2974.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4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974.7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2.20万元,下降3.44%。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2974.7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2.20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落实防疫防控要求”,运动队出国训练比赛及运动队外聘外籍专家来华执教均有所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249.8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无其他所属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1.27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4.28万元减少23.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1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31.00万元减少21.00万元。主要原因:受国外疫情影响,减少运动员出国训练、比赛;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击剑运动员随国家队出国参加女子重剑世界杯比赛。比赛分别在爱沙尼亚和加拿大两地举办,赛前国家队要在当地进行封闭训练,训练和比赛时间共计35天。2022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71.27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73.28万元减少2.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49.7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50.78万元减少1.02万元。主要原因:公车实际采购价格较预算申报时车辆价格有所下调,所以略有结余,2022年度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24.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21.5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2.50万元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公务用车出行,节约经费支出。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1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1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21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3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6.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4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9台,347.4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7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反映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运动学校等单位的日常管理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