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成立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的函》(京编办事〔2008〕22号)和《关于同意为市体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调剂增编的函》(京编办事〔2017〕83号)设立了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是市体育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内设5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财务部、设施管理部、设施发展部、法务部。
2.单位职责
承担市体育局所属体育设施的管理、利用和资源整合等事务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数2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198.69万元,比上年增加374.01万元,增长20.5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45.09万元,比上年增加320.96万元,增长17.60%。
1.财政拨款收入2144.6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4.6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49.82万元,比上年增加184.01万元,增长10.42%,其中:基本支出1271.2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20%;项目支出678.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8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98.29万元,比上年增加374.42万元,增长20.53%。主要原因:较上年增加了四块玉地区腾退工作诉讼费项目、31号院下水改造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9.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49.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2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7万元,下降86.9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2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7万元,下降86.98%。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培训规模,以线上培训为主。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949.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73.52万元,下降12.31%。其中:
“体育”(款)2023年度决算1949.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73.52万元,下降12.31%。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四块玉地区腾退工作诉讼费项目未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4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2.7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0.4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减少老干部工作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71.2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无其他所属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8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50万元减少1.7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3年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8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50万元减少1.7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购置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8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50万元减少1.7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勤俭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出行。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3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3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1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3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1.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1.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7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台,共计17.0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行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