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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4-09-12 10:00:40  |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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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2023年度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87号)文件核定,我中心名称为“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机构规格为“正处”,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内部机构设置为二室七部,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奥运项目管理一部、奥运项目管理二部、非奥运项目管理部、外联部、赛事活动部、财务部、党务宣传办公室。

  2.单位职责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的主要职责为:承担本市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及相关事中事后监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承办市体育局交办的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承担与各国(地区)体育组织开展合作交流相关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55人,实有人数4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2142.82万元,比上年增加7127.88万元,增长142.1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211.63万元,比上年增加4596.30万元,增长99.59%。

  1.财政拨款收入8452.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1.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72.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5.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0.1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5.8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757.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23%;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205.32万元,比上年增加2469.77万元,增长66.12%,其中:基本支出1749.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20%;项目支出4455.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8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91.18万元,比上年增加4701.45万元,增长107.1%。主要原因:增加四项国际冰雪赛事等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6.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06.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43%;教育支出0.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806.3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32.84万元,增长49.79%。其中:

  “体育”(款)2023年度决算2806.3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32.84万元,增长49.79%。主要原因:增加四项国际冰雪赛事等项目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4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5万元,下降85.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4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5万元,下降85.00%。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培训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7.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支出2757.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5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757.7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61.52万元,下降8.66%。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757.7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61.52万元,下降8.66%。主要原因:落实节俭办赛要求,压减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及北京市青少年冠军赛等项目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18.7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无其他所属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5.07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9.46万元减少4.3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5.0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9.46万元减少4.39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17.98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购置1辆,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7.0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1.48万元减少4.3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6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10.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6.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9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1台,共计17.98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共有车辆14台,共计367.4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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