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体竞管字〔2019〕116号
各区体育局:
2019年北京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将于2019年7月23日-25日在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英东游泳馆举行。该项赛事由北京市体育局主办,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共同承办。现将比赛规程下发,请各区体育局予以充分重视,按时积极报名组队参赛。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19年5月22日
(联系人:孙鹏;联系电话:63018197)
2019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9年7月23日至25日
地点: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英东游泳馆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2001-2002年龄组(男、女):限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2003-2004年龄组(男、女):限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2005-2006年龄组(男、女):限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2007-2008年龄组(男、女):限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二)竞赛项目
1.2001-2002年龄组: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
仰泳:100米、200米;
蛙泳:100米、200米;
蝶泳:100米、200米;
个人混合泳:200米;
接力:4×100米自由泳、4×100米混合泳。
2.2003-2004年龄组、2005-2006年龄组: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仰泳:100米、200米;
蛙泳:100米、200米;
蝶泳:100米、200米;
个人混合泳:200米;
接力:4×100米自由泳、4×100米混合泳。
3.2007-2008年龄组: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仰泳:50米、100米;
蛙泳:50米、100米;
蝶泳:50米、100米;
个人混合泳:200米;
接力:4×100米自由泳、4×100米混合泳。
五、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2019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运动员只能代表2019年度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每组2人,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不含接力、800米自由泳);接力比赛各单位各组别限报一队。运动员不能越组参赛;
(四)请各参赛单位于2019年6月10日至6月12日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将打印报名表一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医务章后,连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4日前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404室,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及医务章报名不予接收。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各参赛代表队自行解决参赛经费。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根据单项报名人数,确定预、决赛(400米、800米自由泳项目不进行预赛);
(三)比赛为个人单项赛和接力赛,并设团体总分;
(四)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比赛资格,并按北京市体育局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项目报名参赛不足3人(队)时,不进行比赛。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在8人(队)(含)以下时,按实际名次录取;
(二)单项比赛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三)团体总分名次:按各组别男、女各单项比赛前八名名次得分[名次分按9、7、6、5、4、3、2、1(接力比赛双倍积分)计算]与创纪录加分之和排定,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按创全国、北京市纪录的项次决定,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依次按获各单项第一名、第二……多者列前;若录取名次不足八人时,按高限计分;
(四)凡创一项北京市青少年、成年纪录和全国纪录的,在该单位团体总分中分别增加9分、13.5分、27分。同一项目中多次创纪录只计一次最高分;
(五)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其他录取名次颁发证书。
八、仲裁和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