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北京市健身气功俱乐部(昌平区西三旗住总京体健身中心)
二、竞赛项目
此次市运会健身气功比赛共设置四个分项,均为集体项目。
(一)健身气功•易筋经
(二)健身气功•五禽戏
(三)健身气功•八段锦
(四)健身气功•气舞
三、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参赛人员要求为在北京市正式注册登记的健身气功站点的注册习练者,身体健康。
(一)运动员资格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代表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参赛:
(1)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适龄人员;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适龄人员;
(3)具有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人员(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有效证件);
(4)在京现役军官、警官及士兵。
2.凡在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北京市体育局有过注册记录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本人专业项目以及类似项目的比赛。
3.各参赛单位应对本单位参赛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各区参赛运动员报名表须加盖本区体育主管部门公章。
4.经区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或者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同一组别参赛,禁止跨组别、跨项目参赛。
2.第十六届市运会健身气功项目组委会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第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群工部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监督。
3.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三)运动员代表区参赛资格说明
1.符合运动员资格的选手,在选择代表某一行政区域参赛时,以本人房产所在地、现生活居住地、工作地其中之一作为条件,且仅代表这三个区其中一个区参赛。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选手,如为外地学生,仅能代表学籍所在地参赛;如为本市学生,可以选择学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任一单位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3.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的参赛选手,仅能代表驻地单位所在地参赛。
4.持在京居住证、工作居住证的参赛选手,可以代表颁发证件公安机关所在地参赛,也可以代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四、参赛办法
(一)各区要广泛开展以“我要上市运”为主题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组建参赛队伍。
(二)以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为单位报名,每个单位限报两支参赛队伍。
(三)每支参赛队伍限报两项功法,分别为易筋经、五禽戏、八段锦三套中的任一套;气舞为每支参赛队伍必报项目。
(四)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
(五)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竞赛大项的比赛或分项的比赛,不得兼报其他项目或跨组别参赛。
(六)同1名领队、教练员等工作人员,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七)各参赛单位总领队由各区主管健身气功项目负责人员担任,每支参赛队限报领队兼教练1名(可兼队员),参赛队员为6人(含1名男性)。
(八)参赛运动员年龄在18至65周岁(195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五、竞赛办法
(一)抽签
报名截止后,由竞委会委托编排记录组组织抽签,并将抽签结果进行公示。
(二)竞赛办法
1.此次设定的比赛项目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21年修订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人民邮电出版社)执行。
2.比赛中易筋经、五禽戏、八段锦比赛项目站位采用“平行错位排列”。
3.易筋经、五禽戏、八段锦比赛项目音乐采用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缩编推广的6分钟普及功法。
4.气舞比赛项目音乐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的健身气功功法动作作为素材,自创主旨,自编套路,自配音乐,时长须控制在4至5分钟内,无提示词。
六、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比赛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参赛队伍数量不足8个的按照实际参赛队伍数量减一支队伍录取名次。
(二)为获得各项目前3名的参赛队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牌和奖励证书;4至8名的参赛队运动员颁发奖励证书。
(三)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七、报名办法
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群众组健身气功比赛报名表》《参赛声明》《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和《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组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盖章后的报名表请按有关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的时间前传真至63106818,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bjsjsqgxh@126.com,纸质报名文件(附件1、2、3、4)于赛前领队会现场提交。参赛项目和参赛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和调整。
八、仲裁委员会、裁判员和技术官员
(一)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比赛期间所需裁判员由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统一选派,并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备案。
九、赛事经费
(一)决赛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决赛期间的场地、安保、公众责任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市运会组委会群工部商属地共同解决。
十、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群众组)》规定执行。
十一、疫情防控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指引》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十二、比赛服装要求
(一)参赛队员服装须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
(二)每个参赛队的上场队员须统一服装。
十三、保险与责任书
(一)各代表团须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每位参赛队员需提供本人签字的《参赛声明》一份,于赛前领队会提交。
十四、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 琳 刘葆郁
电话、传真:83167229 63106818;手机:15611574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