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组别设置
1.A 组
出生日期:1991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
2.B 组
出生日期:1981年1月1日-1990年12月31日
3.C 组
出生日期:1971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
4.D 组
出生日期:1958年1月1日-1970年12月31日
5.青少组
具有北京市学籍的小学及初中在校生
(二)项目设置
1.成年组混合团体比赛(A-D组共同组队参加);
2.青少年组男子团体比赛、青少年组女子团体比赛;
3.A-D组,各组别设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比赛。
三、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代表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参赛:
(1)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适龄人员;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适龄人员;
(3)具有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人员(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有效证件);
(4)在京现役军官、警官及士兵。
2.在中国羽毛球协会有过注册记录的运动员,曾经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行业体协等单位参加过全国性青年以上组正式比赛的运动员,参加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竞技组项目的运动员,均不能报名参加市运会羽毛球项目群众比赛。
3.各参赛单位应对本单位参赛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各区体育主管部门须为本区参赛运动员出示非羽毛球项目专业运动员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4.经区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或者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同一组别参赛,禁止跨组别参赛。
2.第十六届市运会羽毛球项目竞委会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第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群工部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监督。
3.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三)运动员代表区参赛资格说明
1.符合运动员资格的选手,在选择代表某一行政区域参赛时,以本人房产所在地、现生活居住地、工作地其中之一作为条件,且仅代表这三个区其中一个区参赛。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选手,外地学生仅能代表学籍所在地参赛;本市学生可以选择学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任一单位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3.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的参赛选手,仅能代表驻地单位所在地参赛。
4.持在京居住证、工作居住证的参赛选手,可以代表颁发证件公安机关所在地参赛,也可以代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四、参加办法
(一)各区要广泛开展以“我要上市运”为主题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组建参赛队伍。
(二)以各区和开发区、燕山为单位组队参加市运会群众组羽毛球比赛。
(三)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区参赛。
(四)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竞赛大项的比赛或分项的比赛,不得兼报其他项目或跨组别参赛。
(五)领队、教练员等工作人员只能代表1个区报名参赛。
(六)运动员参赛必须持有户口本或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军人、武警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非北京市户籍运动员除持有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还必须持有本人在京的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原件。学生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北京市学籍卡参赛。比赛期间,运动员需随身携带上述证件,以备随时查验。无证件者,不得上场比赛。
(七)报名:
1.每单位可报1名领队、2名教练员。
2.成年组混合团体:各单位限报1支队伍。混合团体队员16-24人,其中A组、B组、C组、D组各组别男队员2-3人,各组别女队员2-3人。一场团体比赛中,所有运动员不得兼项。
3.青少年男子团体赛、女子团体赛:各单位限报男子团体队伍1支、女子团体队伍1支。各队伍运动员4-6名,其中小学运动员1-2名,初中运动员3-4名。一场团体比赛中,所有运动员不得兼项。
4.单项比赛:各项目各单位限报1对。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由第十六届市运会羽毛球项目组委会组成抽签工作组,负责比赛的抽签工作。
(三)成年混合团体比赛
1.比赛内容
(1)A组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或混合双打比赛(每轮比赛赛前抽签决定);
(2)B组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或混合双打比赛(由上一场比赛的负方决定);
(3)C组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或混合双打比赛(由上一场比赛的负方决定);
(4)D组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或混合双打比赛(由上一场比赛的负方决定);
(5)8人接龙比赛。
2.接龙比赛规则
(1)每支队伍8人参赛,其中A、B、C、D组运动员各2名,且未参加过前面4个项目的比赛;
(2)比赛场地为标准羽毛球场地中线至双打边线的区域;
(3)比赛发球区是由前发球线、双打后发球线、中线以及双打边线所围成的区域;
(4)比赛时,每队8名运动员按提前确定的顺序排队站好,由发球方的第一名运动员发球,接发球方第一名运动员接发球;
(5)每名运动员只能击球一次,并且击球后需返回己方队伍末尾排队;
(6)每支队伍球员按顺序依次接龙击球,直至死球;
(7)死球后,由上一回合的获胜方发球;
(8)获胜方上一回合最后一球上场运动员如未触球,则成为本回合发球员,否则该名运动员需返回队尾,由下一名运动员发球;发球员如果发球直接得分,则视为已经成功触球,发球员返回队尾;
(9)失利方上一回合最后一球上场运动员如未触球,则成为本回合接发球员,否则该名运动员需返回队尾,由下一名运动员接发球;
(10)如接球顺序错误,则视为违例,下一回合由原接球员接球。
3.团体赛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打满五项;第二阶段为淘汰赛,一方获得三项胜利则比赛结束。各小组前二名晋级第二阶段比赛,比赛决出一至八名。
(四)青少年男子(女子)团体比赛
1.比赛内容(按照出场顺序)
(1)小学组男子(女子)单打
(2)初中组男子(女子)双打
(3)初中组男子(女子)单打
2.团体赛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打满三项;第二阶段为淘汰赛,一方获得两项胜利则比赛结束。各小组前二名晋级第二阶段比赛,比赛决出一至八名;
(五)单项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各小组前二名晋级第二阶段淘汰赛,决出一至八名。
(六)所有比赛均采用21分三局两胜制,20平时,领先得两分一方获胜;29平时,先到30分的一方获胜。
六、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参赛队数量不足6个的分项将取消设项;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录取。
(二)获得比赛前三名的运动队、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
(三)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七、报名办法
(一)各单位为此项赛事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据需在报名时提供,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
(二)各单位需下载并签署《责任声明书》,由每名运动员本人填写、签字,于领队会时提交。未签署《责任声明书》的运动员将不予参赛。
(三)各单位需填写《羽毛球比赛报名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具体截止日期另行通知)将报名表电子版、打印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参赛运动员个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电子版(以运动员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2301544112@qq.com,并将纸质盖章报名表,以及参赛选手身份证、户口本、在京居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生学籍卡、体检材料和保险单据复印件邮寄至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135室(北京市羽毛球运动协会办公室;联系人:朱新强 13581691186;孟欣 18610023230)。
八、仲裁委员会、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比赛期间所需裁判员由北京市羽毛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并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备案。
九、赛事经费
(一)决赛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决赛期间的场地、安保、公众责任保险等相关费用由第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群工部商属地共同解决。
十、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群众组)》规定执行。
十一、疫情防控方案根据疫情发展适时调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比赛服装要求
见附件。
十三、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北京市羽毛球运动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新强
联系电话:1358169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