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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乒乓球项目竞赛规程
2026-04-29 09:28:09  |  北京市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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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北京弘赫国际体育中心

  二、竞赛项目和组别

  (一)竞赛项目

  1.男子团体赛(混合年龄组)

  2.女子团体赛(混合年龄组)

  (二)竞赛组别

  1.25-49岁组男子团体(混合年龄组)

  25-29岁,30-39岁,40-49岁,每队每个年龄段限2人;

  2.25-49岁组女子团体(混合年龄组)

  25-29岁,30-39岁,40-49岁,每队每个年龄段限2人;

  3.50-70岁组男子团体(混合年龄组)

  50-59岁,60-65岁,66-70岁,每队每个年龄段限2人;

  4.50-70岁组女子团体(混合年龄组)

  50-59岁,60-65岁,66-70岁,每队每个年龄段限2人。

  三、运动员资格

  (一)资格要求

  1.运动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地区);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赛。

  2.运动员可在北京市辖区内选择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区或工会、机关单位参赛。鼓励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现役军官、警官及士兵参赛。运动员仅可代表《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1日)之前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参赛。户籍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依据;学籍以学籍证明为依据;长期居住地以居住证或本人房产证为依据;工作所在地以工作证、会员关系或劳动合同为依据。

  3.专业运动员资格限制:凡在全国优秀运动员注册系统有过注册记录的乒乓球运动员均不得参加25-49岁组团体比赛(50-70岁组除外)。

  4.运动员年龄划分:

  (1)25-29岁:1997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

  (2)30-39岁:1987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者;

  (3)40-49岁:1977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出生者;

  (4)50-59岁:1967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出生者;

  (5)60-65岁:1961年1月1日至1966年12月31日出生者;

  (6)66-70岁:1956年1月1日至1960年12月31日出生者。

  5.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代表团)参赛。

  6.每名运动员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二)资格审查和处罚

  1.赛事组委会依据《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对运动员资格的举报和申诉。

  2.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运动员所在代表队的参赛资格。如在比赛中发现违反赛风赛纪等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得成绩、名次的,取消运动员所在代表队的比赛成绩、名次,并按照赛风赛纪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但对竞赛编排和其他运动队成绩、名次不再进行调整和更改。

  3.凡涉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兴奋剂等行为,一经查实,不仅依据赛风赛纪相关规定对涉事运动员、教练员严肃处理,还要对相关单位和干部依纪依规坚决问责,如违反党纪国法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四、参加办法

  (一)以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每个单位每个组别限报一支代表队,领队1人、教练不超4人、每个组别运动员不超6人,每个组别如不能报够3个年龄段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各参赛单位要广泛开展以“我要上市运”为主题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组建参赛队伍。

  (四)同1名领队、教练员等工作人员,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乒协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各组别报名不足6个单位参赛的,取消该组别比赛。

  (三)抽签办法:

  1.第十七届市运会社会组乒乓球项目比赛不设种子。

  2.由竞委会组织抽签仪式,各代表队选派代表参加抽签仪式。缺席抽签仪式的代表队可以委托他人代抽或由竞委会代为抽取。

  (四)团体比赛办法:

  1.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各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取淘汰及附加赛。

  2.两个阶段团体比赛均采用五场三胜制,前四场比赛3局2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第五场比赛采用一局5分金球制(每人发一个球轮换),各组别比赛出场顺序如下:

  25-49岁组出场顺序如下:

  第一场:A---X   25-29岁;

  第二场:B---Y   30-39岁;

  第三场:C---Z   40-49岁;

  第四场:A、B--X、Y 双打;

  第五场:D---W   出场三名队员中的任一队员。

  50-70岁组出场顺序如下:

  第一场:A---X   50-59岁;

  第二场:B---Y   60-65岁;

  第三场:C---Z   66-70岁;

  第四场:A、B--X、Y 双打;

  第五场:D---W   出场三名队员中的任一队员。

  (五)比赛器材:

  比赛用球:银河9993H40+白色三星乒乓球。

  比赛用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比赛用台。

  (六)团体比赛要求同队的服装统一且主体颜色不能为白色。

  六、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比赛各组别录取前八名进行奖励;

  参赛队数量不足8队的,按实际参赛队数量减二进行录取。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和成绩证书,其他录取名次颁发成绩证书。

  (二)代表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

  七、报名

  (一)通过“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组别码请联系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业务主管部门获取)。微信内搜索“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从“首页”的“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专题”进入,在社会组选择“乒乓球”进入报名页面。

  报名结束后组建领队群,组委会将在领队群发布赛事相关信息和补充通知,请各位领队注意群内通知。

  (二)报名时间

  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

  1.运动员以户籍地报名,提交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或户口本扫描件;以学籍报名,提交学籍证明扫描件;以长期居住地报名,提交居住证或本人房产证扫描件;以工作所在地报名,提交工作证、会员关系或劳动合同;以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为单位报名的,提交本单位工作证或在职证明。以上材料以《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发布之日(2025年12月11日)前为准。

  2.本人一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比赛日前半年以内)扫描件。

  4.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单扫描件。

  5.自愿参赛责任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均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报名系统内。

  6.报名截止后7天内公布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在3天之内补充报名。补充报名结束后2天内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公众号上公示各单位报名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报名结束后各参赛单位如有变更参赛运动员、领队、教练员的,可在规定的补充报名期间内提交加盖公章的变更报名申报。其他时间不接受变更报名申请。已报名成功各单位不得无故弃权。

  (四)各参赛单位须为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均由相关保险处理,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仲裁委员会、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比赛期间所需裁判员由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并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备案。

  九、球拍检测

  球拍检测内容:按照国际乒乓球联合会最新公布的各项球拍检测标准执行。

  十、赛事经费

  (一)比赛期间各参赛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比赛期间裁判员等技术官员的伙食、劳务等相关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场地、安保等相关费用由组委会商属地共同解决。

  十一、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兴奋剂检查和处罚将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则及本市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结合市运会的实际情况进行。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二、医疗保障

  赛事组委会在比赛现场配置救护车辆以及医疗保障人员,负责运动员比赛期间的伤病处理和治疗,依据伤情给出专业意见,以供裁判长参考。

  十三、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3621114332(微信同号)

  十四、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乒乓球项目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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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552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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