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6年6月27日-28日
(二)比赛地点:昌平区九华国际网球中心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项目
1.男子单打(22-35岁)
2.女子单打(22-35岁)
3.男子双打(36-45岁)
4.女子双打(36-45岁)
5.男子团体(46-60岁)
6.女子团体(46-60岁)
7.混合双打(22-35岁)
(二)男、女团体项目设置: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双打。
三、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资格要求
1.运动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地区);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赛。
2.运动员可在北京市辖区内选择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区或工会、机关单位参赛。鼓励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现役军官、警官及士兵参赛。运动员仅可代表《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1日)之前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参赛。户籍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依据;学籍以学籍证明为依据;长期居住地以居住证或本人房产证为依据;工作所在地以工作证、会员关系或劳动合同为依据。
3.年龄划分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1991年1月1日(含)至2004年12月31日(含)之间。
男子双打/女子双打:1981年1月1日(含)至1990年12月31日(含)之间。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1966年1月1日(含)至1980年12月31日(含)之间。
4.专业运动员资格限制:在全国运动员注册系统注册过的网球专业运动员包括软式网球专业运动员(含退役),网球和软式网球专业运动员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国家体育总局网球项目注册记录的运动员、参加过ITF、ATP、WTA、洲际网球及软式网球赛、国际软式网球系列赛等职业赛事及全国性网球和软式网球专业赛事(青少年U18以下除外)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
5.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二)资格审查和处罚
1.赛事组委会依据《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对运动员资格的举报和申诉。
2.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运动员所在代表队的参赛资格。如在比赛中发现违反赛风赛纪等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得成绩、名次的,取消运动员所在代表队的比赛成绩、名次,并按照赛风赛纪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但对竞赛编排和其他运动队成绩、名次不再进行调整和更改。
3.凡涉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兴奋剂等行为,一经查实,不仅依据赛风赛纪相关规定对涉事运动员、教练员严肃处理,还要对相关单位和干部依纪依规坚决问责,如违反党纪国法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四、参加办法
(一)以16个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各区、各单位系统要广泛开展以“我要上市运”为主题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组建参赛队伍。
(三)各项目报名人数分别为:
男子单打(22-35岁)2名
女子单打(25-35岁)2名
男子双打(36-45岁)1对
女子双打(36-45岁)1对
男子团体(46-60岁)1个队(4人)
女子团体(46-60岁)1个队(4人)
混合双打(22-35岁)1对
(四)由于比赛时间安排比较紧凑,对兼项选手体能要求比较高,一名运动员最多可以兼2项比赛。
(五)团体赛出场运动员不能少于3人,每场比赛允许一名选手兼项。
(六)同1名领队、教练员等工作人员,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七)各参赛单位运动员总数量不超过16人;领队、副领队、教练、队医、辅助等不超过6人。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按照市运会社会组网球项目竞赛规程进行总决赛,选拔赛或资格赛由各区、各单位依据竞赛规程自行举办。
(三)总决赛竞赛项目报名不足6个单位参赛的,不予立项。
(四)赛制:
1.比赛采用单淘汰制,遇到竞赛项目报名数量不足时,将根据实际报名数量更改赛制。
2.比赛采用一盘无占先(6:6抢七)。
3.各竞赛项目报名数量在6-8签位时,改用单循环赛制。报名不足6签位时,则不进行该项目比赛。
4.已报名而上场比赛不足3人(队)时,不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
(五)团体赛出场顺序表按规定填写:一式两份,并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出场顺序表经审查合格后互换给对方。出场顺序表一经交换不得更改,如出现报错顺序及上场运动员错误,该队本场比赛将判负。领队、教练员将对判负比赛负责。
(六)抽签后和比赛中弃权的处理办法:
1.赛前因伤病弃权:则本场比赛成绩为0-6。
2.赛中因伤病弃权:比赛中已结束的完整局数成绩有效,不完整的局数按到6计算(例如:4-6),以此类推。
3.无故弃权:
A.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者及其他不按规定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队),均按无故弃权处理。
B.小组循环赛中,凡无故弃权的运动员(队),除本场成绩为负外,与本组其他运动员(队)比赛成绩均记为“0:0”,取消该运动员(队)在本站赛事中的其他比赛资格,并按运动员行为准则进行处罚。
(七)抽签办法:
1.第十七届市运会社会组网球项目比赛不设种子。
2.由竞委会组织抽签仪式,各代表队选派代表参加抽签仪式。缺席抽签仪式的代表队可以委托他人代抽或由竞委会代为抽取。
3.对同单位的运动员采取人为分组控制,以达到同单位运动员分布在不同小组的目的。
六、竞赛规则
(一)分与分之间的时间间隔为25秒,即上一分结束后至下一分球被打出的间隔不得超过25秒。
(二)“1-5-1”开始比赛规则,即从最后一名运动员到达其座椅后开始计算时间,1分钟内须进行挑边;结束挑边后立刻进行热身,时限为5分钟;热身结束后须在1分钟内开始比赛的第一分。如违反以上时限,临场裁判员将对该运动员给予违反热身时间规则行为的处罚,同场比赛第一次违反时给予警告处罚,连续违反时给予罚分处罚。
(三)连场休息时间最多为30分钟。
(四)参赛运动员须提前候场,从裁判员计时开始,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
七、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比赛各项目录取前八名进行奖励;当参赛选手(对、队)数量不足8人(对、队)时,将依据实际参赛队数量减二进行录取;若大项或分项(小项)的参赛队数量不足6个则取消该设项,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或运动员将被授予奖牌和证书,其他名次仅颁发奖励证书。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竞赛组织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八、报名办法
(一)通过“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组别码请联系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业务主管部门获取)。微信内搜索“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从“首页”的“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专题”进入,在社会组选择“网球”进入报名页面。
(二)报名时间
1.预报名:自规程发布之日至2026年5月8日前,各代表团预报参赛项目。
2.第二次报名:2026年6月8日前完成第二次报名。
3.公示期:报名截止后公示3天(2026年6月9日至11日)。
(三)报名材料
1.运动员以户籍地报名,提交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或户口本扫描件;以学籍报名,提交学籍证明扫描件;以长期居住地报名,提交居住证或本人房产证扫描件;以工作所在地报名,提交工作证、会员关系或劳动合同;以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为单位报名的,提交本单位工作证、在职证明或退休证明。以上材料以《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发布之日(2025年12月11日)前为准。
2.本人一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比赛日前半年以内)扫描件。
4.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单扫描件。
5.自愿参赛责任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均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报名系统内。
报名结束后组建领队群,组委会将在领队群发布赛事相关信息和补充通知,请各位领队注意群内通知。
九、裁判及仲裁委员会
(一)设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与单项协会选派。
(三)职责:
1.裁判员负责比赛执裁工作,核对运动员身份信息(检查相关身份证件),公平公正地调解、处理赛场纠纷,根据需要调配场地,维护赛场秩序,完成网球记比分输入,确保比赛有序进行。
2.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3.比赛中出现争议情况且当值裁判无法解决时,可申请裁判长或仲裁委员会解决。
4.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为最终裁决。
十、运动员替换规定
因伤病不能参赛,各参赛单位可在资格公示期内更换运动员,条件是:
1.提交二甲以上级别医院开具的伤病诊断证明。
2.替换运动员必须符合运动员参赛的资格规定。
3.替换运动员只能参加被替换运动员所参加的项目。
4.运动员替换时间为资格公示期内,资格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更换名单。
十一、比赛用球
1.比赛使用官方合作球品牌“欧帝尔”比赛用球。
2.每场比赛使用2只新球,由比赛选手向裁判组领取,赛后将旧球交还监场裁判。
十二、赛事经费
(一)比赛期间的装备、住宿、交通、伙食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比赛期间裁判员等技术官员的伙食、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三、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兴奋剂检查和处罚将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则及本市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结合市运会的实际情况进行。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四、医疗保障
赛事组委会在比赛现场配置救护车辆以及医疗保障人员,负责运动员比赛期间的伤病处理和治疗,依据伤情给出专业意见,以供裁判长参考。
十五、代表团团旗
各单位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号旗(2.4米*1.6米),团旗除标明参加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其他标识。
十六、其他要求
(一)运动员上场比赛、赛前练习着装方面应体现出自身的职业操守,应穿着洁净的网球运动员的常规服装。服装商标按照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本网球竞赛规则及本规程规定执行。
(二)双打同一方运动员服装底色应尽可能相近。
(三)建议各参赛队统一着装参加开幕仪式和颁奖仪式。
(四)运动员上场比赛和赛前练习可以穿着印有国内、外赞助厂商广告标志的服装。除按规则规定的服装品牌广告外,可以在比赛服装背后印有25×10(平方厘米)的赞助厂商名称(文字)。
(五)赛事组委会将对各参赛单位和运动员服装的冠名、广告等标识进行检查,各参赛单位及运动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述规定,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于违反规则与规程规定的运动员,主裁判或裁判长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服装或装备。拒不服从的运动员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时可以取消其比赛资格。
(六)加强环保理念,提倡绿色办赛,参赛选手共同维护赛场内外清洁有序,比赛结束后自行清理带走垃圾和杂物。
(七)在指定区域就餐休息,不得将餐食以及除运动饮料以外的有色饮品带入比赛场地。
十七、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倪伟、丁乙彬
联系电话:13311288972、15501067876
十八、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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