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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跳绳项目竞赛规程
2026-05-11 15:47:45  |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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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2026年5月16日

  (二)地点:乐动力通州体育场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组别设置

  18-50岁组(1976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出生)

  (二)项目设置

  2分钟集体长绳十人跳“8”字(2人摇绳,8人跳绳,至少一名异性)

  三、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资格要求

  1.运动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地区);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赛。

  2.运动员可在北京市辖区内选择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区或工会、机关单位参赛。鼓励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现役军官、警官及士兵参赛。运动员仅可代表《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1日)之前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参赛。户籍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依据;学籍以学籍证明为依据;长期居住地以居住证或本人房产证为依据;工作所在地以工作证、会员关系或劳动合同为依据。

  3.年龄要求为18-50岁(1976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出生)。

  4.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二)资格审查和处罚

  1.赛事组委会依据《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对运动员资格的举报和申诉。

  2.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运动员所在代表队的参赛资格。如在比赛中发现违反赛风赛纪等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得成绩、名次的,取消运动员所在代表队的比赛成绩、名次,并按照赛风赛纪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但对竞赛编排和其他运动队成绩、名次不再进行调整和更改。

  3.凡涉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兴奋剂等行为,一经查实,不仅依据赛风赛纪相关规定对涉事运动员、教练员严肃处理,还要对相关单位和干部依纪依规坚决问责,如违反党纪国法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四、参加办法

  (一)以各区、市总工会及市直机关工会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二)各区、各单位系统要广泛开展以“我要上市运”为主题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组建参赛队伍。

  (三)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参赛运动员10人。

  (四)参赛运动员参赛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比赛期间必须随时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供组委会和裁判员随时查验。

  (五)各参赛队须自行为运动员办理体检和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体检单和保险单需在报名时提交组委会,否则不允许参赛。

  (六)各参赛队须按规则规定着统一运动服、运动鞋参赛。运动服上须有明显的符合规则要求的号码标识。

  五、竞赛办法

  (一)每队10人,摇绳2人、跳绳8人(至少一名异性);

  (二)每队运动员按次序跳过长绳,绳着地一次只能通过一人,多人通过只记一次有效成绩,途中失败或无人通过不计成绩;

  (三)每轮次必须8人依次通过,两个摇绳者间距大于等于3.6米。摇绳者如踩线则不计数,裁判员提醒运动员回到线后开始计数。

  (四)每队比赛两次,按两次在规定时间内分别通过人数相加之和成绩排列名次,如成绩相同,以失误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前十名进入决赛,决赛每支队伍比赛一次,决出前八名,如决赛出现成绩相同,以失误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如失误次数也相同,则两支队伍加赛一场。

  (五)比赛统一使用组委会提供的竹节长跳绳;

  (六)本次比赛采用的是电子口令,裁判员准备-运动员准备-预备-开始-30秒—1分钟-30秒—45秒-停,当听到开始时才可摇绳,提前摇绳视为抢跳,如抢跳则扣除十个。

  六、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比赛录取前8名进行奖励;参赛队数量不足6个的取消设项;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减二进行录取。

  (二)获得前3名的运动队被授予奖牌和证书,其他名次只颁发奖励证书。

  (三)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名次不再进行调整和更改。

  七、报名办法

  (一)通过“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组别码请联系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业务主管部门获取)。微信内搜索“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从“首页”的“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专题”进入,在社会组选择“跳绳”进入报名页面。

  (二)报名、领队会时间

  2026年4月25日前完成报名,领队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

  1.运动员以户籍地报名,提交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或户口本扫描件;以学籍报名,提交学籍证明扫描件;以长期居住地报名,提交居住证或本人房产证扫描件;以工作所在地报名,提交工作证、会员关系或劳动合同;以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为单位报名的,提交本单位工作证、在职证明或退休证明。以上材料以《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发布之日(2025年12月11日)前为准。

  2.本人一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比赛日前半年以内)扫描件。

  4.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单扫描件。

  5.自愿参赛责任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均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报名系统内。

  八、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比赛期间所需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统一选派,并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备案。

  九、赛事经费

  (一)比赛期间的装备、住宿、交通、伙食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比赛期间裁判员等技术官员的伙食、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兴奋剂检查和处罚将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则及本市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结合市运会的实际情况进行。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一、医疗保障

  赛事组委会在比赛现场配置救护车辆以及医疗保障人员,负责运动员比赛期间的伤病处理和治疗,依据伤情给出专业意见,以供裁判长参考。

  十二、代表团团旗

  各单位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号旗(2.4米*1.6米),团旗除标明参加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其他标识。

  十三、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张少华

  联系电话:13521335444

  十四、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跳绳项目比赛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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