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北京百思特康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北京市海淀区网球运动协会
四、支持单位: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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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比赛时间:竞技组:2022年9月17日、18日
短网组:2022年9月24日
六、比赛地点:昌平区九华国际网球中心
七、比赛内容:
(一)竞技组比赛项目及组别
高中组:男单、女单、男双、女双
初中组:男单、女单、男双、女双
小学组:男团、女团(三年级至六年级均可报名)
小学甲组:男单、女单、男双、女双(五、六年级)
小学乙组:男单、女单、男双、女双(三、四年级)
(二)竞技组参赛须知
*报名参加竞技组比赛的运动员,不允许报名短式网球组比赛。
1.运动员只可报名一个项目参加比赛,不可兼项参赛,不允许跨组参赛;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
2.团体赛:各学校在各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6人,团体赛中运动员不可兼项,报名或到场不足4人不得进行团体比赛(团体赛赛制:单打-单打-双打;双方于赛前10分钟将出场名单交至裁判处,出场名单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改)。
3.单打比赛:各学校在各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3人;双打比赛:各学校在各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3对;
(三)竞技组比赛规则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四)短式网球组比赛
*参加短式网球组比赛运动员,不允许报名竞技组比赛。每个组别,各学校限报名6人。
短网组B组:短式网球男单、短式网球女单。(三、四年级)
短网组A组:短式网球男单、短式网球女单。(一、二年级)
1.短式网球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短式网球竞赛规则》,采用三局两胜,每局11分(10比10时一方须连胜两分为胜一局,14比14时,加赛一分定胜负,获得该分的一方即胜该局)。
2.运动员交换场地:双方应在每局比分之和为8或8的倍数时,以及一局结束后交换场地。
3.发球次序:第二分结束后,接球员成为发球员,发球员成为接球员。以后每两分结束均依次互相交换,直到比赛结束。如发球次序发生错误时,发觉后应即纠正,由应轮及发球的球员发球。发觉错误前双方所得的分数有效。如发觉前已有一次发球失误,则不予计算。
八、运动员资格及审核
(一)具有北京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资格审查
1.组委会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
2.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参加一个组别比赛,禁止跨组别参赛。
3.报名截止后,将有2天名单公示期,如发现报名运动员有资格不符情况,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前向组委会进行实名举报,并提供举证,经组委会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接受运动员资格的质疑。
九、参赛须知
(一)参赛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心脏方面疾病,亦无不能参加体育运动之疾病。参赛者必须在学校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学校应对参赛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出现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与投保公司联系解决。
(二)运动员只能报名一个组别一个单项的比赛,不能兼报多个组别多个单项的比赛,不得跨组别参加比赛,如发现冒名顶替、以大代小、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参赛队员的所有成绩,情节严重者取消全队成绩。
(三)参赛时运动员需携带学籍卡或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十、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6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网球记小程序)扫描此二维码即可报名。
(三)学校统一报名: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参加单打或双打或团体比赛,报名时须上传加盖报名学校公章和校医专用章的报名表,上传报名运动员学籍卡,上传“运动员自愿参赛申明”,上传“参赛防疫责任书”(所有参赛运动员在一张责任书上签字即可)。学校统一报名时请按运动员技术水平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四)个人自己报名:运动员个人报名参加单打或双打比赛,须上传加盖报名学校公章和校医专用章的报名表,上传报名运动员学籍卡,上传身份证(或户籍本首页和本人页)照片,上传“运动员自愿参赛申明”扫描件,上传“参赛防疫责任书”。
(五)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人员交通、停车等费用自理。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竞技组团体赛录取名次计分规则:向参加团体赛前八名运动员颁发1-8名奖励证书;按团体成绩1-3名获得一等奖,团体4-6名获得二等奖,团体7-8名获得三等奖,向参加团体赛的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二)竞技组单项比赛录取名次计分规则:录取前八名,决出1-4名,5-8并列第五名。
(三)校园短式网球组录取名次计分规则:录取前八名,决出1-4名,5-8并列第五名。
(四)单项赛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励证书,单项赛前八名按照9、7、6、5、4、3、2、1分计算团体总分。团体总分按照1-3名获得一等奖,4-6名获得二等奖,7-9名获得三等奖,向学校颁发获团体总分奖励证书。
十二、竞赛办法
(一)如遇特殊情况,裁判长有权更改赛制。
(二)比赛根据各组别报名人数决定赛制。
(三)各组别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时,不进行比赛。
(四)第一场参赛队员必须在比赛开赛前15分钟到签到处报到,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场地参加比赛,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未到(以裁判员时间为准)作为弃权处理。后续比赛紧跟前场依次进行,裁判宣告队员上场时开始计时,超过时间15分钟未到(以裁判员时间为准)作为弃权处理。
(五)因迟到、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比赛者,视为该运动员自动放弃本次比赛,判比赛对手获胜。
(六)参赛学生如遇连场比赛,最多可休息10分钟。
(七)比赛期间如遇雨、雾等特殊天气,比赛日程由组织委员会做适当调整。
十三、领队会时间和内容
领队会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仲裁和裁判员
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五、申诉
凡对参赛运动员的成绩及裁判判罚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必须在比赛成绩公告后一小时内及时向组委会提出申述,并缴纳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申诉费原数退还;如申诉无效申诉费交组委会处理。
十六、疫情防控要求
运动员须在参赛前完成《个人参赛和防疫责任书》填写,并提交给各赛区组委会。
十七、必须遵守的规则
(一)比赛将依据本规程、运动员行为准则和竞赛规则进行。
(二)运动员在提交报名时,即自动承诺遵守和充分履行上述这些规则和规程中所包括的义务,并接受其约束。
(三)任何报名并参加赛事的运动员及其支持团队成员,都必须遵守赛事规则、规程及相关政策并接受其约束。
(四)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及其随行人员,不得有任何对竞赛组委会、海淀区网球运动协会、网球项目竞委会等相关单位、其他选手、裁判人员或网球运动本身造成不利影响的言行。有此言行者,将按照行为准则处罚参赛运动员。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参赛运动员参加某场比赛或全部比赛的资格。
(五)报名后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的队员,需持医院诊断证明请假,无故弃赛者将纳入明年比赛诚信记录,二年之内禁止参赛。
十八、其他
本规程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本次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参赛防疫责任书